华龙网讯(唐雨)货运车驾驶员购买劣质汽油,幻想着转手倒卖后发笔大财,可刚刚“进货”,就“意外”露出马脚,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2024年9月25日,历经半年的持续侦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破获一起危险作业案件,查明王某在未取得相应证照的情况下,涉嫌违规贩卖、卸载燃油,并引发火灾,造成人员受伤、财物受损。目前,王某某危险作业案已侦查结束,即将向当地检察院移诉。
离奇火灾牵出案件
2024年3月29日23时许,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连续接到多起报警,称辖区峡口镇某驾校训练场空地上发生大火。接警之后,南岸区公安分局民警和当地消防救援部门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援。
在现场,民警发现起火点是位于一辆油罐车顶部,火势越来越大,情势变得很危急。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一边疏散群众,一边全力扑灭火灾。直到第二天凌晨5时,大火终于熄灭,油罐货车被烧毁,4名现场人员被不同程度烧伤。
再普通不过的卸油操作,怎么会引发如此大的火灾?仔细观察,起火的罐车是一辆经过改装的轻型货车,在货厢内私自加装了罐体。
现场的报警人告诉民警,油料运输车在向经过改装的油罐车加油时,突然燃起大火。民警发现,还有一辆广州牌照的油料运输车停在火灾现场。经过询问,民警得知油罐车装的是劣质汽油,从广东茂名某油库转运而来,接收货物的王某看到发生大火逃离了现场。面对复杂的隐情,警方感觉事情真相并不简单。当日,南岸警方受理案件,并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对王某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原是贩卖劣质汽油加违规卸载引发
2024年4月1日,王某主动向警方自首,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据王某交代,其本人从事货运驾驶工作3年,2024年初,听同行说有一种劣质汽油,可“低价购、高价卖”,有利可图。王某听后心动不已,立刻购买厢式货车进行改装,并租赁场地用于储存。
万事俱备后,王某通过网络渠道找到广东茂名的某化工公司老板陈某,口头约定以每升3元的价格购进该类劣质汽油3000升。
3月29日,陈某雇佣的两名驾驶员将3000升劣质汽油送达至重庆南岸。当天22时许,王某邀约2名工人参与卸货,谁料过程中突然起火。王某等人见火势太大无法扑灭,便先后逃离现场。
经调查,大火造成嫌疑人王某、油料运输车驾驶员黎某、装卸工人等4人不同程度烧伤,改装轻型厢式货车被完全烧毁。
王某于归案当日被南岸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王某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同时,从云南省公安机关获悉,违法提供劣质汽油的陈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云南昭通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汽油属于危险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危险化学品,销售、存储汽油均应取得相应证照。同时,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懂得规范操作。广大市民需要知晓,任何人在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资质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从事汽油等危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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