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公告,批准发布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以下简称破产管理署)申报的《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了破产申请前辅导的基本原则、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评价及优化改进等内容,旨在为破产事务管理部门提供一套标准化的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指引,是全国首个个人破产领域地方标准。
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同时,内地首家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2022年5月,为推动解决个人破产申请难、申请填报不规范等问题,破产管理署创建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面向群众提供“普法宣传+面谈调查+填报指导”等综合性公益服务,解答群众申请个人破产的疑难困惑,指引群众规范提出个人破产申请,截至2024年9月共组织完成辅导3605人次。破产管理署申报的《规范》于2023年5月被列入深圳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经过标准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技术审查、修改完善等程序,已于近日发布,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破产管理署表示,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是中央赋予深圳的重大任务。《规范》贯彻了个人破产制度的标准化发展要求,规范服务流程,提升工作质效,对深圳进一步丰富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高质量推进“智慧+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标准化试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均具有重要意义。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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