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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出台鼓励生育“18条”

发布时间:2024-11-05 16:37:00

  湖北日报讯 (记者方桐、通讯员李林、程艳君、陈峥嵘)“生育、购房有补贴,看病、上学有保障。”11月1日从孝感市鼓励生育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出台鼓励生育“18条”,全方位降低生育成本,让育龄人群“想生、敢生”。

  免费提供1次彩超孕检、无创DNA基因检测,发放住院分娩补助、辅助生殖补贴,让符合条件的对象从孕育开始享受政策关爱。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妇女,产假分别延长至7个月、8个月,符合条件的产妇每月发放产假补助600元;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在本地落户的家庭,每月分别发放300元、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幼儿满3周岁。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列支工会经费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此外,婴幼儿在市内备案的托育机构入托的,每人每月可领300元托育补贴。

  “看病贵”“上学难”也是制约生育的重要原因。孝感明确,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覆盖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生儿出生当年免缴费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实施“长幼随学”,多子女家庭可申请子女在同一学段同时就读同一学校(学区),或就读附近学校。

  在落实住房保障方面,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此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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