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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劝你好好“骑车”!广州“电鸡”新规拟开罚

发布时间:2024-12-11 15:58:29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将于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12月9日上午,广州交警部门上路对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宣传即将实施的新规内容,对未规范戴头盔、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导。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涉牌证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今年以来,全市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56万多宗,这部分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

为保障新规贯彻实施,交警部门将会同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通过不同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新规实施后,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法规相关要求,加强秩序管理,针对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违法行为,比如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非法改装、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牌假证等,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记者了解到,新规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作了相关明确规定。其中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需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按道骑行,不得逆向行驶、醉酒驾驶,驾驶人和乘坐人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禁止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恢复或者现场无法恢复原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注销登记。

新规还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广州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一起努力,自觉遵守法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小殷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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