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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18类困难群众实施动态监测 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

发布时间:2024-12-26 18:28:26

近日,广东省出台《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12月26日,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奇在《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省政府连续14年将“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等保障水平”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持全国前列。

目前,广东已将教育、农业农村、残联等12个部门的教育助学资助对象、脱贫不稳定户、重度残疾人等18类困难群众共近49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有效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有力保障全省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近160万名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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