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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鸡”新规实施在即,广州交警发布重要提醒

发布时间:2024-12-27 17:26:36

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本《规定》共8章55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广州交警将按照《规定》相关要求加强路面管理,规范通行秩序。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更好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广州交警从以下几个方面作重点提醒。

关于道路通行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处罚

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无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由交警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应当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号牌。

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由交警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恢复或者现场无法恢复原状的,交警可以扣留车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注销登记。

为他人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经交警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

“电鸡”该怎么走?

近年来,交警部门一直积极配合市规划、交通等部门研究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受限于道路资源,广州非机动车道仍然存在车道缺失、过窄、不连贯等问题。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如非机动车道被占用而无法通行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驶回非机动车道。

接收不到短信提醒?

手把手教你申报信息

如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或变更其他号码,请及时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服务版块更新在用的手机号码。

如电动自行车被盗或者号牌被盗,产生的违法并不是本人所为,如何处理?广州交警表示,在发现车辆或者号牌被盗后,应及时向派出所报案,并开具报警回执,同时向车管部门进行车辆被盗抢登记或者申请换领(补领)车辆号牌。

对于非本人的违法,可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违法处理大厅”—“非机动车违法云端办”进行线上申诉,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报警回执等资料前往广州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进行申诉。

在此提醒大家,在车辆信息发生变更(如将车辆卖给他人)时,应当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变更车主信息。

电动自行车出行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广州交警将加强路面管理,持续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优化非机动车通行条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文明守法出行,和广大市民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润芳 黄小殷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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