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网站获悉,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对妈湾跨海通道妈湾海底隧道实施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的通告。
据通告,自2025年2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妈湾跨海通道妈湾海底隧道实施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妈湾跨海通道妈湾海底隧道通行。
二、妈湾跨海通道北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通过月亮湾大道、怡海大道驶离,妈湾跨海通道南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通过西乡大道、金湾大道驶离。
三、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四、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榕
来源:南方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邮箱:gdtb2020@163.com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