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例评选结果。全国检察机关40个案例获评优秀侦查监督案例,其中,广东入选3例,同时还获得优秀组织奖。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甄某某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立案监督案”“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刘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立案监督案”等2例获评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命案核准追诉系列案件侦查活动监督案”获评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获评优秀组织奖。
据了解,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是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重要部署后,各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侦查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成立后专题研究部署、组织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例评选活动将作为推动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提质增效的常态化工作,定期组织开展。
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各地检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此次评选出的优秀侦查监督案例,引领、指导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升监督意识、更新监督理念、提高监督能力、丰富监督手段,以高质效监督履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菲菲
通讯员 粤检宣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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