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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托位、减负担、保安全,山东2~3岁幼儿入园将“应招尽招”

发布时间:2025-02-12 17:00:07

2月1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新闻发布会,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近年来,3岁以前孩子的托育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如何更好发挥学前教育资源作用,提供普惠的托育服务,成为群众和社会的新期待。山东锚定“幼有所育”总目标,从扩大覆盖、完善保障、提升质量等方面入手,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以“教育所能”更好服务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是把普惠性幼儿园蛋糕做大。“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39所、新增学位32万个。截至2024年底,全省幼儿园总数达1.97万所,在园幼儿254万人,幼儿园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低价优质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特别是农村地区,山东推行农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改革,92%的乡镇幼儿园实现了“镇村一体化”管理,有力提高了农村幼儿园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把普惠性幼儿园保障做实。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确定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710元。强化保教成本监审机制,确保合理收费,要求每3年开展一次保教成本监审,每3-5年进行一次保教费动态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十四五”以来,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9.10亿元,惠及困难儿童74.33万人,为9.0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除保教费2.39亿元。强化师资配备,为幼儿园单独设置1%的正高级岗位比例,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提高至10%。

三是把科学保育教育水平做优。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出版《幼小衔接指导手册》,公布49项幼儿园“小学化”负面清单,持续强化幼小衔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确保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让孩子的童年充满阳光和欢乐。

四是把普及普惠县创建做强。近几年来,全省已有5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验收,2025年又有31个县(市、区)拟申报创建,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这些地方在财政投入、师资配备、保教质量等方面都整体得到提升,辖区内的孩子享受到更加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

在托育队伍专业化方面,《若干措施》对托育人才培养进行了职前职后一体化考虑,从学历教育、专业培训、教科研三个方面系统规划了托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高校、职业院校和幼儿园在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责任。

在幼儿园保教服务方面,山东要求幼儿园要按照《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遵循2-3岁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制订科学的托班保育方案,合理安排一日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同时,还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切实提升托班保教质量的科学性。托育的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扩容托幼融合“增托位”。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广泛开设托班,同时根据2-3岁幼儿的特点,对托班环境设施进行改造,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争取到2025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二是突出惠民利民“减负担”。要求所有普惠性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按普惠性价格收费。坚持“财政支持一块、税费减免一块、单位分担一块”原则,将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与学前班一样给予财政保障;幼儿园开设托班免缴增值税;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单位可报销照护孩子的部分费用,切实减轻孩子养育负担。

三是注重科学照护“保安全”。由于2-3岁幼儿身心较为脆弱,需要更加专业精心的呵护保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指导各幼儿园与附近定点医院、专家团队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幼儿园可以探索家长轮值陪护照料机制,为托育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四是拓展保障措施“促发展”。将托班幼儿与学前班幼儿一并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登记管理,与其他幼儿一样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保障。将托班教师与其他教师一样也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同等激励保障待遇。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下一步,将在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各地各园充分挖掘托育资源,让这项政策惠及更多家庭,让更多适龄婴幼儿在家门口就能找到适合的“成长驿站”。

(大众新闻记者 王原)

来源:大众网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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