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近年来,广东将开展放心消费活动列入全省十件民生实事。截至2024年,全省累计发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达13.03万家。2024年全系统共处理投诉举报358.7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8.25亿元。
多种形式提振消费
深入开展城乡居民放心消费行动。按照2024年广东省民生实事中关于“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效能”的要求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行动”的部署,广东制定实施《2024年开展城乡居民放心消费行动 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效能工作方案》,组织全系统开展城乡居民放心消费行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全面加强监管和执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牵头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十大行动。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消费者委员会,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十大行动,组织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护苗护老放心购、校外培训平安消费、校园食品安全放心、秤准量足放心消费、助企促消费宣讲等十个方面的行动,让群众切实感知放心消费行动的成效。
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十百千”整治提升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274个。
广东分层分级督促建立超6万多家重点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责任清单,1.4万家生产单位和4.1万家销售单位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及质量安全员。大力开展电梯、锅炉、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全省发出监察指令书1.9万份,消除特种设备隐患5.0万个。
创新丰富消费场景
广东印发实施《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实施方案》,从“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和“提高经营者违法成本”两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成立立法工作小组,研究起草了《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已征求全省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意见和建议,并已列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
全省消委会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2024年全省共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44385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6356家,超额完成省民生实事目标任务。
截至2024年,全省累计发展“双承诺”单位达13.03万家,其中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0.86万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2.17万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共自行处理消费纠纷179.52万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共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商品159.42万件,退货金额达1.18亿元。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广东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推动构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长效机制,严守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全年完成食品抽检100.3万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899.6万批次,完成300家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现场检查和2652批次抽检监测。
持续开展网络订餐线上监测,发现涉嫌证照不全违法线索793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94份,立案(含警告)56宗,下线156家。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338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199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8份,立案17宗,网络点击量达2235万,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人数达507人;强化办案,持续净化消费环境。
全省开展“铁拳”行动共立案查处涉民生领域案件27306宗,罚没2.5亿元。开展水电气“民用三表”价格和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规直打传”立案65件。查处医疗服务、药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违法案件1468件;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3510件,罚没2622万元。
整治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查处计量违法案件1678宗。开展加油机作弊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查处案件89宗,打掉主要犯罪团伙2个,刑事立案33宗。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27件。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查处涉网案件5748件,罚没金额7611.8万元。
社会共治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开展12315效能评估评价,制定实施《12315投诉举报工作提质增效方案》,分类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提高消费维权效能,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2024年,全系统共处理投诉举报358.7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8.25亿元;投诉按时办结率99.99%,举报按时核查率99.98%。
依法做好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截至2024年底,广东省在全国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共公示消费投诉信息161.48万条。不断加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简称ODR)机制建设,提升ODR单位的数量和服务质量。
2024年全省新增ODR单位1320家,ODR单位总数3406家,ODR单位共处理消费纠纷37.08万件,达成和解23.4万件;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良好氛围。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菲菲
通讯员 粤市监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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