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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

发布时间:2025-03-17 15:38:42

日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

根据通知,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管道燃气)执行居民价格。用电执行居民价格指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如一般工商业电价标准低于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仍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水执行居民价格指执行所在地规定的居民阶梯水价或合表水价相关政策。用气(管道燃气)执行居民价格指执行居民气价第一档、第二档平均水平。

托育机构可主动向当地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交申请,同时提供备案证明等申请材料。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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