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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高价叫卖的“鳖王”竟是外来物种?!放生会破坏生态,甚至违法!

发布时间:2025-04-11 19:49:20

不知道你有没有在路边看到过这样的场景?一人撑着一杆,杆上挂一只体型庞大的甲鱼,一只能卖到上千甚至上万元。3月28日中午,市民朱女士在江苏一家三甲医院门口就看到了这一幕。

“当时看到这么大的甲鱼,觉得应该是活了很久了,就想买下来放生。”朱女士回忆,商贩自称这是在长江里捕捞的“鳖王”,九斤多重,要价1500元。朱女士砍价到200元,正准备付款时,商贩又从包里掏出了另一只鳖,说是母鳖,劝说朱女士将一公一母一起带走“积德”。最后,朱女士用400元买下了两只鳖。

等朱女士回家之后,经朋友提醒才发现这并不是本土物种中华鳖,而是外来物种佛罗里达鳖,一旦放生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危害。3月29日,朱女士拨打12345反映情况,希望由专业人士进行处理,12345随后表示交由南京农业农村局负责。4月1日上午,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委派南京长江江豚水生生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前往朱女士家中将两只鳖回收。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接收的外来入侵物种,一般会采用深埋的处理方式,或是浸制成标本用于科普。

那么,所谓“鳖王”到底是什么鳖?

据南京长江江豚水生生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介绍,佛罗里达鳖原产于美国南部,20世纪90年代作为观赏鳖类引进国内。“佛罗里达鳖体重可达40公斤,比中华鳖大得多。一般新闻报道里的‘鳖王’‘甲鱼精’,大多指的是佛罗里达鳖。”江苏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由于佛罗里达鳖杂食、食量大且易繁殖,个体生长很快,目前在国内环境基本没有天敌。比如太湖区域,鲢鳙鱼长到1斤左右就基本没天敌了,龟鳖类更是如此。佛罗里达鳖一旦放生到自然环境中,很可能与本土龟鳖类竞争资源,威胁本地物种生存。

如何判断中华鳖与佛罗里达鳖? 

最明显的区别在于,佛罗里达鳖背部前缘有较多较大的疣粒,形似珍珠,也得名“珍珠鳖”。中华鳖的背部前缘则相对较为光滑。市民若再碰到路边卖鳖的人,可以先观察背部前缘是否有凸起。

4月2日下午,记者探访多家医院门口,并未发现卖鳖的情况。4月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这家三甲医院门口。只见一只大鳖的壳被打上洞,用绳子挂在竹竿上,壳里能看到渗血的痕迹。一名男子用小棍不时敲打竹竿,吸引路人注意。有些路人会出于好奇上前询问,大部分人都是匆匆路过。记者上前询问,男子声称自己是从长江里捕捞来的中华鳖,七八斤重,卖1800元,还表示一斤200元算便宜的了。记者能明显看到靠近脖颈的地方有形似“珍珠”的凸起,这并非男子所称的中华鳖,而是珍珠鳖。

实际上,“天价巨鳖”的骗局已出现多年。现在,在网上还能搜到2015年男子路边卖巨型“野生甲鱼”的消息。2023年,有人在杭州临平区贩卖近1米长、四五十斤重的甲鱼,开口要价两万八千元,一时引起热议。同年,网传“珍珠鳖被放生到太湖”引发广泛关注。在社交媒体上搜索,近日,在上海、合肥、广东、西安等地也有网友拍到这样的现象。

卖鳖骗局在多地常年出现,一方面是难管。卖鳖的人往往打的是“游击战”,多在医院、寺庙门口或交通路口出没。一旦有人将其买下,立马换个地方故伎重施。另一方面,这种现象到底归谁管,并不明晰。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

记者咨询了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监督管理。“在农田和渔业水域等自然环境里发现了外来入侵物种,这一部分是归我们管理的,但是对于在市场流通的外来物种,我们其实并不负责。这次请南京长江江豚水生生物保护协会先行前往回收,更多是出于服务市民的考虑,协会其实并没有专门的收容场所,在此之前局里也并未回收过珍珠鳖的例子。”负责人补充道,目前《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爬行动物重点监测的是大鳄龟、红耳彩龟,珍珠鳖不在重点管控范围之内。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中提及,高速公路沿线、城镇绿化带、花卉苗木交易市场等区域的外来入侵物种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记者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得到反馈:路边摊归城管负责。城管则表示,应该是找渔业部门,如果光是占道经营那是归城管负责,可以拨打12345或12319反映。4月9日记者发现有人卖鳖后,拨打12319,工作人员表示流动商贩确实归城管部门负责,但是针对外来物种的处置还需要向相关处室进一步了解,会来电反馈处理情况。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接到反馈电话。

提醒:放生外来物种不可取,更是违法行为!

路遇巨鳖,市民要警惕,小心落入陷阱中,更不要让“善意”变成了对生态环境的“恶意”。

江苏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放生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来说,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负面影响。放生的是养殖本地种,通常不太能适应野外环境,放生很快就会死亡,对环境产生浪费甚至污染。放生的如果是野生本地种,一旦产生购买放生的需求,会促使更多人抓捕野生个体,导致大量野生个体受伤死亡。放生的是外地种则可能造成物种入侵,影响本地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中国水产学会外来水生生物科学防控专家团队科普材料同样显示,不规范的放生是导致外来水生物种演变成外来入侵物种的重要因素之一,珍珠鳖属于不适宜开展增殖放流(放生)的水生生物物种。

从法律层面来看,私自放生外来物种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春晖

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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