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霸王条款”,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江西刚柔并济维护消费者权益
本报讯 聂招前、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陈春伟报道:近日,为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称心的消费环境,江西省市场监管系统采取多项举措,刚柔并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严查这些“霸王条款”
5月13日,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5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大学生培训机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文化旅游、电动车租赁、物业服务和电商等行业中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经营者是否存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以及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指导及执法办案力度。规范市场诚信经营,共促消费者权益保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摸排线索,聚焦民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问题,与民众需求同频共振。突出重点行业、发挥媒体优势、密切协作配合,按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行动总结三个阶段全面展开。
这些案例“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据悉,近日江西公布第一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典型案例。从过期食品到计量误差,从广告用语到条码管理,这些案例覆盖食品、药品、广告、知识产权等多个民生领域。
在销售过期食品案件中,当事人虽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但其系首次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积极整改;涉案食品数量较少,货值金额较低;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依据“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类似情况在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使用劣药等案件中同样适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责令自查、规范进货查验等行政指导措施,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避免了小微企业因轻微过失陷入经营困境,彰显了执法温度。
值得关注的是,萍乡某超市在抖音宣传自家产品“全网最便宜”被举报后,及时主动改正且属于首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部门以教育代处罚,既遏制了虚假宣传苗头,又引导企业规范营销行为。景德镇某餐饮公司因销售冒牌奶粉被查,但能证明合法来源且无主观故意,执法部门免罚并溯源打击制假链条,既保护了权利人利益,又避免了对善意经营者的误判。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