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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中法院发布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年度报告 案件数量三年连降

发布时间:2025-06-24 14:59:05

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张佳雯)6月2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毒品犯罪审判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年度报告(2024.06—2025.05)》(以下简称《报告》)和8件相关典型案例。 

报告显示,重庆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刑事一审案件1453件,依法对1876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审结毒品犯罪刑事二审案件97件。毒品案件数量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一定程度反映出刑罚措施对辖区毒品犯罪的有效遏制,毒品犯罪治理整体平稳可控、稳中向好。

会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远平指出,针对辖区毒品犯罪形势、特点及最新动向,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不动摇,坚决贯彻厉行禁毒方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预防、遏制毒品犯罪的职能。

记者获悉,一年来,市一中法院先后审理了多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如宋某勇、程某伟、李某波等走私、贩卖毒品案,对40余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殷某洪执行死刑,依法对196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持续威慑潜在毒品犯罪分子。

特殊群体涉毒典型案例

陈远平介绍,毒品犯罪“前端组织化”“终端零包化”特征突出,走私、制造及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突出以及利用特殊群体实施毒品犯罪现象突出是当前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

在典型案例“李某强、何某华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陈其琨表示,本案是特殊群体(残疾人)毒品犯罪典型案件,具有多重警示教育价值。

李某强和何某华均系聋人,且都是吸毒人员。二人通过贩卖毒品赚钱用于吸毒,以贩养吸。其中,李某强负责联系毒品上家、分装、贩卖毒品,何某华负责从上家处购回毒品交予李某强贩卖。并通过向聋人群体贩卖毒品牟利,容留聋人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吸毒。

2024年9月21日至案发,二人在上租房内,向聋人王某、谢某生等五人贩卖海洛因,并容留前述人员在房内吸食毒品。后被公安民警查获,并从房屋内查获海洛因五包,共计净重0.55克。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判决,以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某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以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何某华有期徒刑一年。

本案除了警示特殊群体远离毒品犯罪,传递“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坚定立场,彰显司法刚性之外,同时也是人民法院依法斩断利用特殊群体隐蔽性实施的毒品流通链条,凸显了对毒品犯罪“零死角”的打击力度。

走私新型毒品典型案例

随着互联网、跨境快递、虚拟货币在全球的广泛应用,全程无接触的“人货分离”型走私毒品犯罪日渐增多。因其犯罪交易方式隐蔽,查处难度更大。

在典型案例“蒋某康走私毒品案”中,陈其琨提到,本案系通过“互联网+跨境快递寄送+虚拟货币支付”方式走私新型毒品的典型案例。

2024年2月,蒋某康通过加密聊天软件,了解用于“迷奸”“催情”的药物,联系境外卖家,以人民币4874元兑换成虚拟货币向上家付款。3月14日,境外上家根据蒋某康提供的收件地址以邮寄方式向其交付毒品,蒋某康签收包裹后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包裹中查获透明液体3支,净重9.14克,查获白色片剂20颗,净重3.03克。

经鉴定,从透明液体中检出咪达唑仑成分,从白色片剂中检出溴替唑仑成分。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判决,以犯走私毒品罪,判处蒋某康有期徒刑八个月。

会上,陈远平表示,针对辖区毒品犯罪形势、特点及最新动向,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不动摇,坚决贯彻厉行禁毒方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预防、遏制毒品犯罪的职能。

未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毒品犯罪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度融入区域禁毒综治工作网络,积极统筹两级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不断纵深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主办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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