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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猫咖啡“碰瓷”瑞幸咖啡?法院:近似商标侵权赔偿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5-07-18 14:39:15

7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其中一案涉及知名连锁咖啡品牌“瑞幸咖啡”,因商标遭“幸猫咖啡”侵权获赔500万元。

对于瑞幸咖啡,公众并不陌生。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瑞幸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报显示,其门店总数达到24032家。该公司自2017年起运营咖啡门店,在市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案情显示,杭州热流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热流公司”)于2022年注册并开始使用“幸猫咖啡”的商标,在全国范围内有86家加盟店。各加盟店的咖啡杯、咖啡纸袋、店员服饰等处均使用与“瑞幸咖啡”相似的标识。瑞幸公司据此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热流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500万元。

根据深圳特区报此前对该案的报道,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幸猫咖啡”和“瑞幸咖啡”商标在外观、颜色及视觉效果上高度相似。在“瑞幸咖啡”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前提下,双方商标出现在门头招牌、咖啡杯、店员服饰的位置、大小雷同,必然进一步增加混淆的可能性。

因此,法院认定,“幸猫咖啡”和“瑞幸咖啡”构成近似,热流公司侵犯了瑞幸咖啡注册商标专用权。热流公司在明知“瑞幸咖啡”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使用近似标识进行全方位模仿,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并从中获取了上百万元加盟费,获利巨大,侵权情节严重。

另外,在举证过程中,热流公司并未提交其掌握的相关证据,也没有说明理由。法院遂依法参考瑞幸公司的举证计算,对热流公司适用二倍惩罚性赔偿,确定赔偿数额为500万元。

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3日在法治日报刊登的公告显示,该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停止侵权、刊登声明、赔偿损失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提示,案件依法对全方位模仿知名品牌的多枚商标并广泛发展加盟商的商标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积极适用举证妨碍规则,按照侵权人收取的品牌使用费计算其侵权获利。中小加盟商需提高甄别“假品牌”的风险防范意识。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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