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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形成上下合力!山东:省市县三级联动守牢耕地红线

发布时间:2025-08-07 17:22:39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下称《耕保草案》),要求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一体保护,综合施策持续恢复和提升耕地生态功能,确保永续利用。

同一天,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下称《粮食安保条例》),要求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可见,耕地保护已经从中央到地方各层面形成了上下合力。

而在山东,自然资源部门也在积极落实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多部门,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立下耕地保护军令状;而山东全省近几年新增耕地也是接近200万亩,为全国特别是北方地区守稳“粮袋子”“果盘子”“菜篮子”的同时,也为山东全省未来重大项目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预留了发展空间。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是在2023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的。

“三位一体”保护不仅将生态保护纳入耕地保护体系、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更成为此后我国耕地保护的指导思想。比如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要切实增强依法保护耕地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一体保护。

此外,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重大部署。对此,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李保国表示,“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同时,革新农业生产方式,例如推广保护性耕作、发展再生农业等。”他认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是耕地保数量、提质量的有效手段。

而《粮食安保条例》,也用专门章节对山东耕地保护工作做了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耕地,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此外,《粮食安保条例》还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依法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优化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布局,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加强废旧农膜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编制盐碱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鼓励盐碱地改造科研攻关等。

借“三位一体”形成上下合力

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也是自然资源系统担负的责任之一。

近年来,山东省坚决扛牢经济大省、农业大省、粮食大省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观念,按照“强监管、严执法、守底线”的工作思路,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

为此,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多部门共同立下耕地保护军令状,并且多次致信16市相关负责人,明确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目标、要点、方法,提请各市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恢复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还会同财政厅连续多年开展耕地保护评价激励,2024年更是对济宁、聊城等8个耕地保护先进市共下达奖励资金3亿元、6000亩用地指标。

山东还统筹推进审计、巡视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健全监管执法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现象。

此外,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还印发《关于在耕地整改复耕工作中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导各地结合四季农时抓整改,坚决防止耕地恢复后再次撂荒。同时明确“四看”工作法,即看各地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是否切合实际、上下有别;看耕地恢复思路措施是否科学清晰、把握关键;看已整改恢复耕地是否有撂荒;看《通知》是否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开展耕地整改恢复“回头看”,防止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还开设《书记县长话耕保》《镇长田长话耕保》《土言土语话耕保》等专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农户知悉“耕地上可以种什么、不能种什么”,知道“即便是自家的地,也不是想种啥就种啥,想干啥就干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杜杨)

来源:大众网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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