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境外投资项目许可(备案)指引
发布时间:2025-09-05 17:57:16
近日,省发改委传来消息,我省发布了境外投资项目许可(备案)指引。
其中,在新项目备案中,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非敏感类项目,是指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且不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申请核准的项目或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非敏感类备案项目,投资主体可访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进行申报。投资主体也可直接访问“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申报。
申请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类备案项目,投资主体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进行申报。投资主体也可直接访问“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申报。
张磊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