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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怎么给?给多少?法官一一详解

发布时间:2025-09-12 16:11:26

  一对同居男女因矛盾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高额抚养费,并放弃孩子的探视权;一对夫妇激烈争吵后,女方离家出走,男方要求其支付离家期间子女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法律如何规定的?怎样主张权利才合法合规?9月11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两起案件,为大家详细解读“抚养费”。

  案件1:索要55万元抚养费

  宣某与柴某自订婚后开始同居生活,其间,宣某怀孕并生育一女。然而好景不长,两人因种种矛盾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柴某一次性支付55万元抚养费,并放弃孩子的探视权,同时请求解除两人同居关系。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和高额抚养费要求,柴某在举证期间提出了亲子鉴定申请。经证实,柴某确系非婚生女的生物学父亲,不过,法院最终却判决,55万元诉求被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的55万元巨额抚养费缺乏法律依据,远超合理范围;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同居关系解除而消除,被告依法享有探视权。综合考量双方实际情况及孩子成长需要,最终,法院判决:非婚生女由宣某抚养;柴某每月支付9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柴某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案件2:出走女子被判支付抚养费

  2024年年末,张某与妻子孟某因家庭矛盾爆发激烈争吵,孟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此后半年音信全无。其间,张某独自抚养8岁的女儿小婷,既要工作维持生计,又要照顾孩子的起居与学习。张某多次联系孟某,希望她能回家探望孩子,但孟某态度冷漠,甚至更换联系方式,彻底切断与家庭的联系。“女儿每天问我‘妈妈什么时候回来’,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张某无奈之下,以小婷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将孟某起诉至朔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离家期间子女抚养费。

  受理案件后,法官审理查明,孟某在离家期间未对孩子履行任何抚养义务,既未支付抚养费,也未参与孩子的教育或生活,孟某在宁武县居住生活,具备稳定收入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支付抚养费。山西省202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327元,法院据此判决孟某按每月收入的20%(即689元)支付2025年1月至6月的抚养费,合计4134元。承办法官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变化或矛盾而免除。孟某的行为既违背伦理道德,也触犯法律底线。”

  法官说法:抚养费不是“可选项”

  案件审结,法官一直强调,抚养费并非“可选项”,而是父母的强制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的、无条件的、强制性的义务,不受夫妻关系的任何影响。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后,无论是共同生活还是分居期间,都不能免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现实中,夫妻未离婚但分居的情况并不少见。分居期间,夫妻各自控制和支配自己使用的那部分财产,婚生子女跟随一方生活,但另一方对未成年子女仍应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拒不履行者可能被强制执行,甚至纳入失信名单。不过,抚养费数额也需要有依据,抚养费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法官提醒,两人分开之后,如果涉及小孩抚养费支付,要适当考虑小孩成年的时间跨度,避免后续争议;主张变更抚养费需提供经济状况、子女需求变化、大额支出等证据;抚养费调整需以“必要且合理”为原则,兼顾父母经济负担能力与子女受教育权益,综合案情予以认定。

  关于抚养费应该知道的

  小孩抚养费的年龄限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抚养费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欠付可追。但是子女成年后,需直接抚养方在3年内主张。

  私立学校的学费承担问题

  根据司法实践,通常情况下,需要父母共同承担私立学校学费。如果未经协商单方选校的,人民法院按父母责任比例确定费用承担。

  变更抚养费需要提交充实的证据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变更抚养费需举证子女需求已经增加或自身负担能力明显下降,无证据则不予支持。

  协议中的“永不付抚养费”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永不付抚养费”协议因违反法定义务无效,子女后续有必要需求仍可起诉。

  大学生抚养费无强制规定

  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如果未约定小孩大学阶段抚养费,可待实际就读后,结合父母负担能力、子女需求等情况起诉,如子女无生活来源可主张。

  抚养费支付方式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以定期给付为原则,但是如果支付方有条件且不影响自身生活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到位,由法院审慎认定。

  小孩医药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明确将“医疗费”纳入抚养费范围,意味着超出日常抚养费的大额医疗可另行分担或调整。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要明确约定医疗费起付线、负担比例、票据与报销流程,避免酿成后续纠纷。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杨晶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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