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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旅行社“红黑榜”制度出台

发布时间:2025-09-15 11:12:28

  本报讯(记者冯思泉)9月11日,记者从临汾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临汾市旅行社、分社及导游“红黑榜”制度(试行)》日前出台。

  “红黑榜”涵盖临汾所有依法注册的旅行社、分社及取得导游证的执业导游,评价依据包括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数据、旅游信访案件记录、日常执法检查结果、各平台涉旅舆情监测、纠纷调解记录及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

  榜单原则上每季度发布一次。当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负面舆情时,将在核实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布。游客可在临汾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官方抖音号等平台查询。

  上榜红榜须满足季度无违法违规记录、无有效旅游投诉记录,还需具备6个条件其中之一:旅行社季度接待量在全市排名前5位;受到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表彰奖励;受到感谢信、表扬信、锦旗等实质性表扬;当季参与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达到15小时及以上;经过县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旅游行业组织竞赛、评选或创建活动中获奖;其他先进行为。

  黑榜规定了7类情形:当季因负主要责任而产生经调解确认的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的;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1人及以上重伤的安全事故,经调查认定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被旅游主管部门查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罚款以上处罚的;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拒不配合投诉处理,或在收到调处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拒不执行,导致投诉问题引发网络舆情或群体性事件的;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在被信用提醒后,拒不参加约谈、不落实约谈事项,或经督促后拒不纠正失信行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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