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25〕43号)有关要求,经推荐对象内部公示、组织推荐、初审和复审,拟授予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统战部等40个集体“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马志龙等79名同志“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名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候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省民族宗教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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