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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超强台风“桦加沙”影响,汕头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实行“四停”措施

发布时间:2025-09-23 15:08:15

9月22日,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3日起决定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实行“四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

通告指出,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8号超强台风“桦加沙”9月23日起将给汕头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实行“四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23日至24日,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停课;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水上交通、渡口、码头全部实施停运。

二、23日8时至24日12时,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止生产;连接东海岸大道的新津大桥、东海岸大桥、莱芜大桥实施交通管制。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实行“四停”期间,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准备好食物、饮用水、应急照明等生活物资,加固好门窗,防止高空坠物,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于艳彬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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