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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今日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多地台风红色预警生效

发布时间:2025-09-23 15:17:56

9月23日,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通知称,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三防指挥部决定自9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重点事项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遇危险情况,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二、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已于9月23日8时起实施停课,请广大师生及家长按照指令做好安全防护。

三、自9月23日12时起,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室内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面停工。

四、自9月23日12时起,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部停止生产。全市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各外卖平台、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停业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五、自9月23日15时起,全市所有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渡船等停止运营。深汕高速、甬莞高速、兴汕高速汕尾段和各地海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六、自9月23日12时起,全市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营业。

七、已抵汕人员要按照市三防指挥部指令做好防风避险措施,计划来汕人员建议避开台风影响。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表示,当前,该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请全体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听从指挥、做好防灾避险,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留意“五停”终止通知发布,有序实现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

同时,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称,今年第18号超强台风“桦加沙”(17级以上)将于23—24日严重影响该市,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汕尾市人民政府决定于9月23日12时启动防风I级应急响应。

目前,汕尾市城区、红海湾、陆丰市、华侨管理区、海丰县等多地已发布台风红色预警,请注意做好防御。汕尾市气象台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间,该市多云转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汕尾城区、海丰、陆丰25—31℃,陆河24—31℃,偏北风3—4级转9—12级,阵风6—8级转13—15级,相对湿度60%—95%。

据悉,现在汕尾市各大商超、农贸市场都正常营业,货架上琳琅满目,价格也是稳定的。为了应对“桦加沙”,汕尾提前启动了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机制。截至9月22日下午,重点批发市场已经储备了约500吨蔬菜,还有近400吨正在路上,完全能够满足台风期间广大市民的购物需求。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婷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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