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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湛江、茂名、阳江、云浮等多地解除“五停”措施

发布时间:2025-09-25 10:33:33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的中心已于24日17时前后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40米/秒,台风级),中心最低气压955百帕。

目前,广东省已有多个城市、区县陆续宣布解除“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根据安排,将有序恢复生活秩序。

【9月25日】

09:18

湛江:25日调休一天,26日复课

25日上午,湛江市教育局发布复课调课安排。受台风“桦加沙”影响,25日湛江仍有较为明显的风雨过程,存在道路积水、地质灾害等影响学生返校不确定因素,为确保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复课作如下安排:

一、9月25日(星期四)全市中小学生(含中职)、在园幼儿调休一天,26日开始全面复课(寄宿学生可有序在25日下午回校),25日(星期四)的课程调整到9月27日(星期六)进行,其余节假日调休安排不变。

二、各学校要发动教职员工、志愿队伍,加快组织清障救灾工作,及时清理消杀校园环境,排除校舍、围墙、电气线路、饮食饮水等安全隐患。加强家校沟通,提醒学生、家长做好返校复课准备。符合复课条件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寄宿生返校。复课期间,如遇到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可采取延迟上学等措施。

08:24

云浮:25日调休一天,26日复课

云浮市教育局结合市防总解除“五停”的计划安排,发布临时调课安排通知。

通知明确,25日(星期四)全市中小学生、在园幼儿调休一天,26日(星期五)开始全面恢复上课,寄宿学生可于25日下午有序回校。原25日的课程调整至27日(星期六)进行,其余节假日调休安排不变。

据了解,作出这样安排主要是考虑确保师生安全方便。受第18号超强台风“桦加沙”影响,预计25日云浮市仍有6-8级阵风和大雨到暴雨,存在道路积水、地质灾害等影响学生返校的不确定因素。

08:15

云浮:25日调休一天,26日复课

阳江市教育局发布复课安排。受台风“桦加沙”影响,为确保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复课作如下安排:

25日(星期四)全市中小学生、在园幼儿调休一天,26日开始全面复课(寄宿学生可有序在25日下午回校),9月25日(星期四)的课程调整到27日(星期六)进行,其余节假日调休安排不变。

07:57

茂名:25日调休一天,26日复课

茂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全市复课调课安排的通知。尽管台风“桦加沙”已减弱并远离,预计茂名25日仍有局地性明显降水,存在道路积水、地质灾害等影响学生返校不确定因素。为确保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复课调课作如下安排:

一、25日(星期四)全市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学生调休一天,26日(星期五)开始全面复课(寄宿学生可有序在25日下午回校),25日(星期四)的课程调整到27日(星期六)进行,其余节假日调休安排不变。

二、各在茂高校、市直属各高职院校25日(星期四)全面复课。各地各院校(幼儿园)要全面清查校园安全隐患,对校园内的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校园环境安全。

07:07

茂名:6时起解除“五停”和交通管制

茂名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25日6时起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和交通管制措施,实施复工、复产、复运、复业、复课,各地各部门有力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学生复课时间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02:34

阳江:1时起有序解除“五停”

阳江市气象局于25日0时45分将台风红色预警信号调整为黄色预警信号。阳江市三防指挥部于25日1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经会商研判决定,定于25日1时起在全市范围内有序解除“五停”措施。其中,渔业船舶、海上施工暂不恢复作业,具体解除时间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复课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02:07

云浮:7时起解除“五停”

云浮市防总决定从25日7时起解除“五停”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及各类户外培训机构,有序复课。

二、全市在建工地有序复工。

三、全市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有序复产。

四、全市公交、客运、货运、水运等运输企业,以及地方铁路、渡口渡船、渔船等,有序恢复运营。

五、全市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以及外卖、快递等服务,有序恢复营业。

01:56

湛江:7时起解除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

湛江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从25日7时起全市解除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渔业船舶、海上(水上)施工暂不恢复作业,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已转移人员,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管理,做到“不安全、不返回”。

00:25

江门:即时起解除“停运”,12时起解除“停工、停产、停业”

市三防指挥部决定有序解除全市“五停”措施,恢复生产生活,全力以赴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重点事项如下:

一、即时起解除“停运”措施,同步解除全市交通管制。

二、自26日起解除“停课”措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门市已于19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25日,各单位复课、复工、复产前,必须严格彻底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学校、厂区、办公区及周边全面开展蚊虫消杀和环境整治。

四、自25日12时起解除“停工、停产、停业”措施。

五、请有序组织复运、复课、复工、复产、复业,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六个一”,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9月24日】

22:42

江门:25日全市中小学生、在园幼儿调休一天,26日复课!

据“江门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受第18号超强台风“桦加沙”影响,预计江门25日仍有7级阵风和暴雨过程,存在道路积水、地质灾害等影响学生返校不确定因素,为确保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复课作如下安排:9月25日(星期四)江门全市中小学生、在园幼儿调休一天,9月26日开始全面复课(寄宿学生可有序在25日下午回校),9月25日(星期四)的课程调整到9月27日(星期六)进行,其余节假日调休安排不变。

21:55

云浮:预计25日下午中小学有序复课

据“云浮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24日晚上,云浮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复课的预通知,明确在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全市影响趋于减弱的背景下,若市三防指挥部于9月25日上午前解除“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且气象局解除台风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将于25日下午有序恢复教育教学活动。

20:43

肇庆:20时分批分时段解除“五停”措施

经会商研判,肇庆市三防总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20时起分批分时段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9月25日起,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及各类户外培训机构,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排除校园安全隐患、符合复课条件后,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二、至9月25日上午,全市所有渡口、渡船继续停运;渔业船舶、渔排作业、水上施工暂不恢复作业。25日下午,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有序安排恢复运营和作业。

三、至9月25日上午,全市所有室外施工作业继续停止施工。25日下午,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有序安排恢复施工。

四、全市各类景区(点)、公园、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营业,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做好上述检查工作,根据实际,有序安排恢复运营。

五、全市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有序安排恢复运营。

六、各级各部门需持续落实次生灾害防范措施,重点排查低洼地带、山体边坡、危旧房屋等区域,严防积涝、滑坡、坍塌等灾害发生,确保转移人员“不安全不返回”。

七、请全市广大群众继续密切关注后续天气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20:36

肇庆四会、高新区25日起复课,端州继续停课半天

9月25日起,肇庆四会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复课、各类教育培训托管机构恢复服务。同时提醒师生和家长在台风过后的上下学期间注意安全,确保安全到校。寄宿制学校于9月25日上午上课前落实好学生到校的安排。

据肇庆高新区教育局消息,9月25日起,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有序恢复教育教学活动。

据肇庆端州区教育局消息,9月25日上午,端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继续实施停课安排。

19:03

广州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已发布复课通知

9月24日下午,广州受台风“桦加沙”影响减弱,发布关于终止“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停运)措施的通告,决定从9月24日18时起终止全市“五停”措施。截至目前,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已发布复课通知,明确9月25日起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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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中山:19时起有序解除“五停”措施

中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9时起有序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恢复生产生活。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9月25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及各类户外培训机构根据自身安全条件有序复课。

二、自9月25日起,全市在建工地等施工单位有序恢复施工。其中,渔业船舶、海上施工、高空施工复工具体时间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自9月25日起,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等企业有序恢复生产。

四、自9月24日19时起,公路、水上交通、公交客运、高速公路等交通方式有序恢复运行。

五、自9月24日19时起,各类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及外卖、快递等企业有序恢复营业。

六、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镇街指导上述有关机构企业认真做好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和复业前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除隐患。

七、请各镇街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水浸内涝点、临水低洼区、危旧房屋、建筑工地等转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转移人员“不安全不返回”。

八、请各机构企业和市民继续密切关注后续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安全。

18:19

佛山: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措施

鉴于第18号台风“桦加沙”已在阳江登陆,对佛山市影响趋于减弱,经会商研判,佛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20时起解除“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

渔业船舶、水上施工、高空作业暂不恢复作业,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居住在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山地边坡、危旧房屋、建筑工棚等危险区域以及特殊群体的已转移人员,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服务管理,做到“不安全,不返回”。

请全体市民继续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做好日常防范应对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17:51

惠州:18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措施

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惠州市影响逐渐减弱,风险可控,惠州市三防指挥部于9月24日18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经综合分析研判,惠州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8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9月25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及各类户外培训机构有序复课。

二、自9月25日起,全市在建工地等施工单位有序恢复施工。其中,渔业船舶、海上施工、高空施工暂不恢复作业,具体解除时间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自9月24日18时起,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等企业有序恢复生产。

四、自9月24日18时起,公路、水上交通、公交客运、高速公路等交通有序恢复运行。

五、自9月24日18时起,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及外卖、快递等企业有序恢复营业。

六、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县(区)指导上述有关机构企业认真做好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和复业前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除隐患。

七、请各县(区)继续做好地质灾害、临水低洼区、危旧房屋、农田工具房、工地板房等转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转移人员“不安全不返回”。

八、请各机构、企业和全体市民朋友继续密切关注后续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安全。

17:32

珠海: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有序解除“五停”措施

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24日下午发布通告:台风“桦加沙”已逐渐远离珠海市,珠海市气象局定于9月24日20时将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降级。珠海市三防指挥部经会商研判决定,于9月24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有序解除“五停”(停工、停业、停市、停运、停课)措施。

16:42

广州:18时起,全市解除“五停”措施

经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台风“桦加沙”对广州影响已明显减弱并远离广州。经报广州市政府批准,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从9月24日18时起终止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停运)措施,请各区、各行各业和广大市民群众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渔业船舶、海上(水上)施工暂不恢复作业,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山体边坡、危旧房屋等危险区域的已转移人员,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管理,做到“不安全、不返回”。

请广州市市民及外地在穗人员继续密切关注后续天气预警信息,做好日常防范应对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16:16

广州市南沙区:16时起,在全区范围内解除“五停”措施

鉴于台风“桦加沙”对广州市南沙区的影响趋于减弱,南沙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6时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解除“四停”(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台风黄色预警解除后,同步解除停课措施。

16:16

东莞:17时起,全市分批解除“五停”措施

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东莞市影响逐渐减弱,风险可控,东莞市三防指挥部于9月24日16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7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9月25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及各类户外培训机构有序复课。

二、自9月25日起,全市在建工地等施工单位有序恢复施工。其中,渔业船舶、海上施工、高空施工暂不恢复作业,具体解除时间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自9月24日17时起,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等企业有序恢复生产。

四、自9月24日17时起,公路、水上交通、公交客运、高速公路等交通方式有序恢复运行。轨道交通自9月25日起恢复运行。

五、自9月24日17时起,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及外卖、快递等企业有序恢复营业。

六、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镇街(园区)指导上述有关机构企业认真做好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和复业前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除隐患。

七、请各镇街(园区)继续做好地质灾害、临水低洼区、危旧房屋、农田工具房、工地板房等转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转移人员“不安全不返回”。

八、请各机构企业和全体市民朋友继续密切关注后续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安全。

15:34

深圳:16时解除“五停”措施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全市解除“五停”的通告。因台风“桦加沙”强度逐渐减弱并远离深圳,气象台已将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降级。深圳市将于今日16时起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措施。

15:22

揭阳:15时起解除“五停”措施

25日起复课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今日15时许发布解除“五停”的通告。因台风“桦加沙”逐渐远离揭阳市,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从今日15时起,解除全市“五停”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其中,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于明日(25日)起有序组织复课,高速公路解封以公安部门公告为准。

15:07

汕尾:25日起复课

汕尾市教育局今日15时许发布复课通知。目前台风“桦加沙”影响已逐渐减弱,全市自明日(25日)起,各级各类学校有序恢复教育教学活动

15:00

潮州:25日起复课

潮州市教育局今日15时许发布复课通知,因14时45分起潮州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降为蓝色,根据相关规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和培训机构等从明日(25日)起恢复正常上课。

14:30

深汕特别合作区:14时起解除全区“五停”措施

今日14时30分,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官方微信发布了解除“五停”的通告。鉴于“桦加沙”对当地影响逐渐减弱,深汕特别合作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于今日14时起解除全区“五停”措施。

12:00

汕尾:今日12时起解除“五停”措施

今天(9月24日)中午11时许,广东汕尾市“三防”指挥部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的通告》: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汕尾市的影响逐渐减弱,市人民政府于9月24日12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经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2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8:00

潮州:今日12时起“五复”

今日8时许,潮州市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五复”措施的通告》。

通告表示,鉴于台风“桦加沙”对潮州市影响趋于减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今日12时起,实施“四复”(复工、复产、复运、复业)措施,学生复课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 倪仕轩 卢绍聪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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