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长江南京段水上低空物流“交规”实施
交汇点讯 9月26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南京海事局获悉,全国首部水上低空物流领域的通航安全规范性文件——《长江南京段低空物流配送作业通航安全工作指引(试行)》正式发布并实施。此举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安全管理空白,为蓬勃发展的低空经济系上了“安全带”。
当前,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迈入快车道。低空物流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应用场景,在改善通航环境、提高航行效率、服务船员需求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数据显示,2024年该区域已累计完成低空物流配送2.3万架次,飞行总里程达12.3万公里,为9000余艘船舶配送物资227吨。目前日均服务量达150架次,低空物流已成为保障长江航运民生需求的重要方式。
长江南京段作为“钻石航区”,是全球船舶通航密度最高的水域之一,航运经济活力强劲。据悉,南京海事局每年保障30.25万艘次船舶、4.56亿吨货物、371.02万标箱集装箱进出港。海轮、危化品船、客汽渡船、旅游客船等船舶往来如织,加之江上跨江大桥、危化品码头、架空电缆等数量多,对低空物流配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带来一定影响。低空物流配送若缺乏规范引导,不仅会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风险,也会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作为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航运相关任务的主办单位,南京海事局破解水上低空物流“无规可依”难题,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多环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无人机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要求,最终编制完成《长江南京段低空物流配送作业通航安全工作指引(试行)》。该工作指引共6章36条,从“资质要求、配送作业管理、船舶配合要求、应急管理”等维度,构建全链条、全要素的安全管理体系。这是全国首部水上低空物流配送作业通航安全工作指引,不仅填补了国内水上低空物流安全管理空白,更为长江流域乃至全国水上低空经济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提供了“南京样板”,对激发低空经济发展活力、促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为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目前,南京海事局已建成较为完善的无人机空巡体系,在政务巡检领域形成全国示范。接下来,南京海事局将继续发挥先行优势,在低空空域管理、商业应用场景建设等方面创新突破,让低空经济既“飞得高”,更“飞得稳”。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田墨池
来源:新华报业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