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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25-09-28 17:20:31

  先秦时期

  据广东郁南磨刀山遗址与南江旧石器地点群考古发现,岭南在旧石器时代早期就有人类活动。旧石器时代中期,距今约12.9万年以前,岭南出现早期古人(马坝人)。商与西周时代,广东先民便与中原有经济文化往来。春秋战国时代,岭南与吴、越、楚国交往频繁。《国语·楚语上》也有“抚征南海”的记载,所以岭南与楚国有军事、政治关系。 

  秦汉至南北朝时期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南;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平定岭南,设置南海郡、象郡、桂林郡,南海郡设立番禺、龙川、四会、博罗和揭阳5县,今广东省大部分地区属南海郡,今海南省及今广东省西南部属象郡,今广东省西部一部分属桂林郡。岭南地区始有行政建制,这也是广东历史上第一次划分行政区。

  汉高祖三年(公元前204年),秦亡,赵佗在岭南建立南越国,建都番禺。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西汉武帝平定南越国叛乱,在岭南先后设交趾刺史部、交州,辖岭南各郡县,并为合浦郡治。徐闻县设置之后,西汉武帝开辟中国通往东南亚和南亚的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之一为徐闻港,于之后成为中国古代对外贸易最早的通商口岸之一。东汉建安八年(公元203年),交趾部改称交州,治广信。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交州治迁到南海郡番禺县。

  三国时,岭南为吴辖地。吴黄武五年(公元226年),从交州划出4郡另置广州,地域占今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半,州治番禺。广州之名由此始。吴末甘露元年(公元265年)把桂阳郡南部属广东部分析出,成立始兴郡。省境大部属广州的南海郡(7县)、高凉郡(3县)、高兴郡(4县)、苍梧郡(东部4县),北部为荆州始兴郡(8县),西南部为交州珠崖郡(东部3县)。三国时新置县。至今仍存的,有思平(今恩平)、平夷(今新会)、始兴、尚安(今连山)、安宁(今阳江)等。

  西晋将粤北的始兴郡改隶广州,交州的珠崖郡并入合浦郡。省境分属广州的南海郡(6县)、高凉郡(3县)、高兴郡(5县)、苍梧郡(共10县,属广东6县)、始兴郡(8县)以及交州的合浦郡(3县)。东晋始兴郡由广州改隶湘州(由荆州分置),广州的高兴郡并入高凉郡,苍梧郡分置晋康郡,新增东官、义安、新会、新宁诸郡。晋惠帝永安元年(公元304年)稽含撰《南方草木状》,记述了广东、广西及越南的草及农作物,为最早、最全面记录广东热带地区植物的著作。

  南北朝时期,南朝统治者对俚人(越族)实行“羁縻”政策,在原地大量封官,导致州、郡数猛增。增设的州、郡、县多集中在粤中、粤西、粤北地区,粤东地区设置较少。因为当时粤东农业经济没有粤西发达,交通也没有粤西方便。粤西有著名的“湘桂走廊”与中原相通。北魏孝明帝初至明帝正光五年(公元515-公元524年)郦道元撰写《水经注》,书中记述了西江、北江、珠江三角洲和桑基鱼塘。

  隋唐至宋元时期

  隋朝,隋文帝鉴于南北朝滥置郡县之弊,而大量合并州、郡、县,废诸郡,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二级制。省境分属广、循、潮、端、高、泷、封、合、连、崖、钦等州。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成郡、县二级制,省境分属南海郡,全15县。

  唐代在州或郡之上设道,成道、州、县三级制设岭南道,天宝元年至乾元元年(公元742-公元758年)间,一度改州为郡,成道、郡、县三级制,广东与广西同属岭南道,道治广州为中都督府,广州都督府简称“广府”。岭南地区东西分治自此始。同时,在唐懿宗咸通元年至十三年(公元860-公元872年)段公路著有《北户录》,记岭南,尤其北回归线以南地区风土、风俗、物产甚详。唐昭宗龙纪元年至天复三年(公元889-公元903年)刘恂撰《岭表录异》,记岭南(以广东为主)风土人情、气候、物产等,所记详实,均为古代记述广东地理的优秀著作。

  南汉乾亨元年(公元917年),刘龑在岭南称帝,建南汉国。南汉王朝统治期间,行政区划基本上继承唐朝的建制。南汉升广州为兴王府,在州县稀疏的粤东和粤北,增置1府4州。南汉后期,全境共辖60州、214县。

  北宋开宝四年(公元971年)灭南汉,置广南路。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广东省大部分属广南东路,“广东”即广南东路的简称。宋朝对唐制有所继承与调整。粤西及海南岛裁撤8个州,而粤东、粤北除循唐制外,仍保留南汉所增置的4个州。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祝安礼撰《地理指掌图》,为载有广东地区地理图记最早的版本。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方孝孺撰《南海百咏》中,也以诗歌形式记广州自然、人文状况。

  元代,省境大部属江西省广东道,道治在广州:西南部属湖广省海北海南道,道治在海康,而怀集一县则属湖广省广西两江道,道治在桂林。元代新置县,现今仍存的仅宝安一县。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陈大震所著《南海志》中也记录了珠三角洲地理,且内容丰富。

  明清时期

  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广东成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明朝,广东设10府1直隶州,统辖7州75县。其中,属明代新置的有顺德、从化、高明、饶平、惠来、大埔、普宁、澄海等22县。这些新置的县大多集中在粤东地区,基本形成当今县制的分布格局。万历二十四至二十五年,(公元1596-公元1597年),郭棐著《粤大记》与《岭海名胜记》,记录了广东少数民族、沿海边防、防台风港口等,并附广东沿海图与广东名胜。

  清初,“广东省”名称正式使用,所辖范围与明广东布政使司相同。省境除怀集一县属广西省梧州府外,余属广东省,领广州府(14县)、韶州府(6县)、肇庆府(11县、1州)、惠州府(9县、1州)、潮州府(9县、1厅)、高州府(5县、1州)、雷州府(3县)、琼州府(7县、1州)、崖州直隶州(4县)、罗定直隶州(2县)、嘉应直隶州(4县)、南雄直隶州(1县)、连州直隶州(4县)、连山直隶厅、佛冈直隶厅、、赤溪直隶厅、阳江直隶厅等。并设总督管辖广东、广西两省,称“两广总督”,初驻肇庆,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移广州。清代广东省最南的辖境是南海诸岛的曾母暗沙,南海诸岛属于广东省琼州府的万州管辖。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年),鸦片战争中清政府战败,被迫签订《中英南京条约》,香港(时属新安县)遭受英国殖民式统治。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葡萄牙诱逼清政府签订《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侵占澳门(时属香山县)。

  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5月,两广总督张仁骏派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海军官兵170多人,分乘伏波、广金、琛航三舰到西沙群岛勘探,测绘地图,查明岛屿有15座,并逐一命名,公告中外。

  中华民国时期

  1911年,辛亥革命后建立中华民国,广东省的名称和范围与清代相同,但将府直辖地及州、厅皆改为县,成为省、县二级制。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废府、州、厅,广东省境内设6道辖94县。1920年撤道,省县之间设督察区行政公署,为省政府派出机构。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成立广州市政治公所,广州开始以省会设市。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成立广州市政厅。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同年7月,改广州市政厅为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下设广州、北江、东江、西江、南路、海南6个行政区,每区设一行政委员,代表省政府处理该区事务。

  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10月,日军侵占广州,广东省府撤退到粤北(今连州市);为适应战时需要,全省设4个行署。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全省改设为9个区(包括沦陷区),到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复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把行政督察区分为省府直接督察区和专署行政督察区两种。省府直接督察的有南海、番禺等12个市县,专署行政督察区则分为11个区,共辖88个县。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国民政府接收被日本侵占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在永兴岛和太平岛进行接受仪式树立纪念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东省设珠江、东江、西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8专区和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2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和98个县,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1年,将北海市划归广西。1952年,将钦州4县划归广西,广西的怀集县划归广东。1954年,广东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原由中央直辖的广州市划归广东省管辖。1955年,钦州专区所属5县划归广东省。

  1959年,广东省在永兴岛设立西沙工委和西沙办事处。1965年,北海市及合浦专区所属各县划归广西。1979年,原属惠阳地区的宝安县改设深圳市,原属佛山地区的珠海县改设珠海市,均由省直辖。广东省直辖广州、海口、汕头、湛江、茂名、佛山、江门、深圳、珠海、韶关等10市,分设韶关、惠阳、梅县、汕头、佛山、湛江、肇庆等7地区和海南行政区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辖14市、92县、3自治县。1981年,设立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由海南行政区直接领导。

  1983年以后,广东省开始实行市管县、乡镇管村的新体制。1988年,中央政府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另设海南省;同年,广东开始取消地区设置,另设18个地级市(后增加到21个地级市),全面实行地级市管县、乡镇管村体制,一直沿用至今。

  1994年4月,云浮市(县级)升格为地级市。同年,中央赋予广州市、深圳市副省级城市待遇。至此,广东省辖21个地级以上市。

  2000年,江泽民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明确提出“三个代表〞要求。2003年4月,胡锦涛在广东考察时提出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2022年,广东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区划变更,全省新增3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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