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经济困难符合标准 不论案件类型市民均可申请法律援助
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唐雨)今年新实施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扩大了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让更多困难群众能申请援助。那么,重庆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让老百姓不仅“打得起官司”,还能更方便地获得优质法律服务?
10月11日,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重庆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成效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凯就该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张凯介绍,法律援助工作是“法惠民生”的重要举措,目标是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获得必要法律服务。五年来,我市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受理案件量年均增长5.16%,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取消事项限制,实现“有困难、就能援”。过去,法律援助仅限于劳动关系、工伤事故等14类特定事项,消费纠纷、合同问题等常见争议就不在范围内,部分困难群众无法获得帮助。现在政策放宽后,只要经济困难符合标准,不论案件类型,均可申请法律援助,充分实现了援助的全覆盖。比如,某区一个经济困难的老人因购买保健品被骗3.6万元,按照旧的政策就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新条例实施后,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成功挽回这些损失。
其次是简化申请程序,实现“免证办、快速办”。出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核查办法》,全面推行“说明+核查”机制,取消了困难群众提交纸质经济困难证明环节。现在,通过与民政、不动产登记等12个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比对,群众在“渝快办”平台或基层司法所协助下实施在线授权核对,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时间从原来平均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比如,听障人士、视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刷脸即可签署电子授权,这样就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最后,强化质量监管,实现“优质办、放心办”。在最大限度便民利民的同时,着力构建“遴选—监督—评估”闭环管理机制,保障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建立4500余人的法律援助人员库,按照专业特长指派律师,并依托电子卷宗实行全过程监督,强化庭审旁听、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定期抽取10%的案件开展区县交叉评估和市级抽评,将评估结果纳入律师执业考评,推动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受援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