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可办结五项验收 江西推动高效办成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
本报讯(王纪洪 全媒体记者王琴红)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升级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功能模块,实现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高效办理。这是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制定的《江西省高效办成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方案》中所确定的工作目标。
五项验收一次性搞定
方案明确,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适用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指导建设单位菜单式选择5项事项集成办理: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也就是说,五项验收可以一次性搞定。
具体而言,参照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申请表示范文本、材料清单示范文本、办事指南示范文本,梳理本地区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制定公布办事指南,录入江西政务服务网集中管理。
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智能导办、自动生成表单等功能,持续提升网上审批服务水平。加强工程审批系统与江西住建云等平台相关系统数据共享,优化表单填写、材料提交,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审查意见等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加强对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从申报到办结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整治“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
推进各平台数据共享
方案要求,窗口受理建设单位提交联合验收申请材料后当日转各参验部门,各部门应限时完成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出具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等文件,住建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形成的文件资料。
以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为抓手,加强对工程审批系统申报、审批、制证等环节数据质量管理,实现新竣工项目信息全量、准确、实时归集,通过共享实现验收结果电子化,归集联合验收结果,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数据共享。
来源:大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