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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预售开始“剁手”前先听听法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0-16 15:43:40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预售,于10月15日晚8时开始。大家是不是已经摩拳擦掌拼好手速,准备开始“剁手”了?可是,面对复杂的定金、优惠券抵用规则,你做好购物后可能会遇到预付定金不退、货不对板、退货困难等情况的心理准备了吗?开启“双十一”购物应该用什么方式,10月15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走访了相关法官,为大家揭晓。

  主动放弃购买,则定金不可退

  预售,即商家使用支付定金的方式,让消费者提前购买,“双十一”当天支付尾款。“定金翻倍”的规则看似十分划算,但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尾款前不想购买了,预售的定金还能退吗?

  法官说:定金是《民法典》合同编中的概念,属于为履行合同所提供的担保,如果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譬如主动放弃购买,则定金不予退还;如果因商家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商家无法供货,则提供定金一方可以申请双倍返还定金。

  4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有4类产品不属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同样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法官说:对于不属于上述4项的商品,并不是只要商家限定不适用即可,需根据商品性质确定不适宜无理由退货。当然,退货的前提是要保证商品“完好”。“完好”并非要求商品与发货状态完全一致,有些商家以消费者退回的外包装已经拆封为由,拒绝退换货,这显然与法律“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定的宗旨是相违背的。这里的“完好”应指商品本身完好。

  买到劣质产品向谁索赔?

  网购过程中,向买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是卖家,而不是网络交易平台,因此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首先应当向卖家要求赔偿。如果买家因为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既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法官说:网络交易平台在3种情况下需对消费者承担责任:1.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2.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应当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3.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如网络交易平台承诺“假一罚百”,比经营者“假一罚十”承诺赔偿高的,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主张权利。

  遇到“霸王条款”,别慌别慌

  有些店铺在销售中会打出“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特价产品,不退不换”等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有效吗?

  法官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出现上述情况的,这些条款无效。

  人品爆发抢到的限量商品,卖家取消订单怎么办?

  在网上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秒”到的产品,结果商家反悔取消订单,或者因为库存不足取消订单,碰到这类情况大部分消费者都会自认倒霉,退款了事。

  法官说:买家支付货款后,合同即成立;卖家取消订单,就是单方面解除合同。除非不可抗力,否则卖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买家损失。

  赠品有瑕疵,能退换吗?

  “双十一”购物中,超多的赠品也是吸引大家“剁手”的一大原因。商家派送赠品,并非纯粹的民事赠与行为,其应对赠品质量、性能负责。

  法官说: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赠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导致损害的也可以依法要求赔偿。但是,退换要及时,避免超过权利救济时效。

  网购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要留好

  网购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应保留和提供哪些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呢?

  法官说:第一类是主体信息的材料。对于消费者而言,包括自己的账号注册信息、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购买的信息等;商家方面,要查询到商家的相应名称以及住址等。电子商务法中有相应规定,平台应当对商家的信息进行披露,现在市面上可见的大平台上都能查询到商家的具体信息。

  第二类是商品的信息,收货过程中,尤其是对于贵重的商品,最好是保留相应的开箱视频,还原商品最初收到的情况,以免产生后续纠纷,或者产生纠纷后有相应的证据去维权。

  第三类是订单的交易信息以及沟通的过程,比如交易快照、和商家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记录等。

  最后一类是商品存在问题的一些相应材料,比如检测报告、故障的认证材料以及相应的照片视频等。

  7条“防坑攻略”请收好

  一要小心低价陷阱。消费者购买商品前,应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多渠道了解,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被虚假折扣迷惑。

  二要了解促销规则。集中促销的交易规则中,有些商家隐藏着霸王条款。消费者要与商家多沟通,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

  三要小心虚假宣传。消费者在网上找到所需商品后,不要着急拍下,要多看看买家评价,尽量多方面了解商品信息。

  四要客观行使评价权利。建议消费者秉持诚信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切莫成为商家“刷信”的工具。

  五要谨慎选择支付平台。网购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卖家,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支付。谨慎使用“二维码”支付,防止不法分子盗取个人信息。

  六是签收前要验货。尽量当面核验,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后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要保存购物证据。网购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消费者在与卖家、网络交易平台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投诉电话。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杨晶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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