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纵横山西 > 山西新闻

山西城乡居民医保“含金量”更足了

发布时间:2025-11-05 16:40:00

  今年的医保补贴是升了还是降了?产前检查费用能通过普通门诊报销吗?在社区医院看病,医保能不能直接用?与往年不同,今年老百姓更加注重新医保政策的“含金量”与“便捷度”。

  近日,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从筹资标准、待遇保障、参保管理、医保服务、基金监管等5个关键维度同步发力,切实回应了老百姓“看病贵”“报销难”“结算烦”等核心关切,让医保政策更普惠、更公平、更持续。

  更普惠:保障参保群众享受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是民生保障的基石。省医保局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我省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

  据了解,2025年,全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700元。补助资金按分级负担原则落实,一般县中央财政负担60%,享受西部政策的县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补助部分按117个县级行政区划的5档分类分担。市县财政需于10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同时,2025年预收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400元,形成更加合理的财政与个人共担机制。

  “财政补助从2021年的580元提高到2025年的700元,让我们老百姓越来越有安全感。”已参保15年的李明了解新标准后感慨,“个人每年缴费涨幅不大,但国家投入却成倍增加。”

  “财政与个人的合理分担机制,既体现了政府兜底责任,又强化了居民参保意识。人均筹资水平的提升,将直接增强医保基金支撑能力,保障参保群众享受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省医保局保障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方便群众参保缴费,除了传统的线下渠道,我们还畅通了‘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云闪付等多种线上渠道,进一步方便群众参保缴费。”

  更公平:构建起多层次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

  针对综合保障能力提升问题,我省构建起多层次、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让不同收入、不同健康状况的群众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保障方式,感受到制度设计的公平与温度。

  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住院及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已全面落实,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以临汾市尧都区退休职工张华华为例,今年他因患白内障住院治疗,总费用2.8万元,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仅承担8000余元,实际报销比例达71%。

  太原市迎泽区怀孕24周的准妈妈苏慧婕在社区医院建册时算了一笔账:“这次产检做了血常规、B超等检查,总共花费320元,通过门诊统筹直接报销了190元。”苏慧婕的经历,是我省将居民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正式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范围的缩影。

  此外,我省各地正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为高额医疗费用患者提供进一步保障。对于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持续发挥托底保障功能。2026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参保资助标准保持每人每年280元,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

  同时,在政府主导的基本保障之外,我省还积极引导建立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等补充保障形式。

  更持续:强化医保管理服务与基金监管

  《通知》提出,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下旬至2026年2月25日。为提升参保便利性,医保新政针对学生、儿童、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推出一系列服务举措:全面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实现落地即可参保;高校学生支持按学制一次性缴纳,标准调整后无须补缴差额;持居住证参保人员与本地居民同等享受财政补助,切实推进参保公平。

  “需要注意的是,在待遇衔接方面,2025年底前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可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而在2026年1月至2月期间完成缴费的,则从缴费当天起生效。医保、税务等部门也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将参保扩面成效纳入年度评价,全力推动‘应保尽保’。”省医保局待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拓展参保途径的同时,我省还进一步优化了个人账户使用机制,全面推行家庭共济与跨省共济功能。

  “长期以来,医保个人账户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参保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但也受地域限制有着诸多不便。”省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例如,在异地就医时,个人账户资金往往无法直接使用,部分费用仍需现金支付,增加了群众负担。跨省共济功能的推出,正是针对这一痛点,从根本上打破了地域壁垒。参保群众在跨省工作、生活或就医时,可便捷使用家庭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实现家庭内部资源的灵活共享与优化配置。”

  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我省还将持续强化医保管理服务与基金监管。通过完善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强智能监控与审核等方式,严控不合理费用,提高结算效率;同步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防范“免费住院”等侵害群众权益的现象;各级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将加强协同联动,做好政策宣传与引导工作,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本报记者宋烨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