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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同行 共治共赢——构建莞台港澳法治协作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5-11-07 17:19:45

  2025年11月3日,东莞市委台港澳办黄慧红主任一行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专题座谈并出席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此次交流与合作,是东莞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涉台港澳法治工作协同创新的生动实践。

  座谈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小飞院长与黄慧红主任围绕深化涉台港澳司法服务协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认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莞台港澳经贸合作与人员往来日益紧密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治协作,特别是在法治宣传、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双向融合等领域拓展合作空间,对于维护台港澳同胞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东莞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东莞台港澳办信息2025年第35期——同心同行 共治共赢 构建莞台港澳法治协作新机制353

  随后,市委台港澳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旨在推动双方合作机制走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志着莞台港澳法治协作进入了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为东莞市台港澳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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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同向同频”,凝聚法治协作共识

  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凭借其优越的区位条件和开放包容的城市特质,汇聚了超过8000家港资企业、约3800家台资企业在此兴业发展,超10万台港澳同胞在此安居乐业。面对日益增长的跨境法律服务需求,市委台港澳办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专业优势形成互补,共同致力于为台港澳同胞、企业营造安全稳定、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

  深化“同心同行”,夯实法治协作基础

  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建立在双方近年来一系列富有成效、多元立体的“同行”实践沃土之上。

  一是构建多元解纷格局。在积极协调与推荐下,市中级法院成功选聘了11名熟悉内地与台港澳地区法律及商业习惯的特邀调解员,并与已建立的“外商企业司法服务站”、“涉侨纠纷调解工作室”等平台有效衔接,共同构建便捷、灵活、高效的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二是深化法治认同教育。我单位与市中级法院连续四年携手举办台港澳青年学生走进法院系列活动,累计邀请超过200名青年学子近距离感受内地司法审判的公正与透明,有效增进了他们对国家法治建设的理解和认同。这一品牌活动获得了省法院乃至最高法院的肯定,成为法治融合、民心相通的生动课堂。

  三是创新企业服务模式。在我单位的邀请与组织下,法院专业人员深入台商协会等机构,开展“法治体检”、法律讲座等活动,精准助力台港澳资企业提升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能力,筑牢守法用法根基。

  四是共建人才培养平台。我单位与市中级法院合作共建全省首个“台港澳侨学生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已累计接收3批法学专业学生实习,为培养兼具家国情怀、国际视野与专业素养的涉外法治后备人才开辟了崭新路径。

  五是强化风险协同处置。对于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风险隐患,双方紧密联动、信息共享、策略共商,成功稳妥防范化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协同治理的力度与司法为民的温度。

  聚焦“共治共赢”,提升法治协作效能

  以“同心同行”为路径,以“共治共赢”为目标,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协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新阶段,旨在实现法治协作的系统性提升。

  一是实现治理效能的深度融合。通过系统整合我单位的政策协调、联络服务优势与法院的专业审判、规则指引优势,推动“法治体检”精准化、“学生进法院”品牌化,实现资源共享与效能倍增,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

  二是推动解纷模式的体系创新。结合我单位对社情民意的精准把握与法院的司法专业权威,在用好特邀调解员制度基础上,探索建立在线调解、联合调解等多元化机制,构建全链条、高效率的涉台港澳纠纷解决体系。

  三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优势。将我单位的服务传导优势与法院的规则保障优势有机结合,致力于构建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为台港澳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指引,持续增强东莞营商环境的国际竞争力和投资吸引力。

  此次合作将有效提升我市涉台港澳法治服务水平,为东莞在更高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并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巩固提升港澳长期繁荣稳定优势贡献新的东莞力量。(东莞市委台港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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