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福祉“必答题”列入行政立法计划
11月20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第六场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全面介绍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成效。
以法治之力赋能转型发展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十四五”以来,经省司法厅审查,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61件,出台省政府规章27件,推动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比如,《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对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强调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并重,为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山西的支柱产业提供了制度支撑。同时,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注重通过行政立法及时上升为法律制度,固化改革成果。比如,《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将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予以立法确认,用法治力量让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
以法治之力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出台《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政策专项清理工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牵头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22条”。比如,推行“综合一次查”,把多个部门的检查合并成一次联合上门,让企业摆脱频繁迎检的困扰。同时实施“扫码入企”,执法单位入企前必须扫描专属二维码,实现检查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目前,省司法厅正在牵头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纠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趋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等突出问题。
以法治之力助力民生改善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把关系民生福祉的“必答题”列入行政立法计划。比如,针对群众关心的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小切口制定《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连续7年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群众在半个小时路程内就能找到法律服务机构,获取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全省17580名律师、2595名仲裁员、404名公证员、1180名司法鉴定人、873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十四五”以来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超过280万件。创新建立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与家属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累计开展视频会见21万次,有效解决了家属因身体不便、经济困难、交通不便等原因导致的“会见难”问题。
以法治之力深化基层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5年来调解案件60余万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彰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万余件,2024年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新收案件近2.4万件,近九成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逐渐凸显。推进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累计办理仲裁案件5.4万余件,案涉标的额617亿元,其中2024年受理20312件,与2020年相比,增长了四倍多,仲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首选率不断提高。同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44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5个,培养超过12万名“法律明白人”成为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更好服务基层依法治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以法治之力保障社会稳定
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作为整体来抓,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提升服刑人员改造质效和回归社会适应能力,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累计开展个别教育矫正55.8万人次、心理辅导36.3万人次、指导就业就学1.84万人次;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就业5.77万余人次、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近4.98万人次,尽最大努力消除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规范涉企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前最怕执法部门‘你方唱罢我登场’,这个部门刚走,那个单位又来,让人应接不暇。”但很多企业感觉今年以来,这种情况明显减少了。其实,企业感受到的执法部门入企检查次数减少,确实是司法部门近年来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这种变化主要得益于今年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统筹组织专项行动,各市县、各部门高度重视,同题共答,从三个方面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压紧压实责任。专项行动的主战场在基层、在市县。为此,在成立省级专班的基础上,“手把手”指导市县两级建专班、配力量,确保基层能够接得住、打得响。同时,推动省直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的专业指导和支持,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还着力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打通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移交渠道,对接“12345”热线信息平台,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形成了多维度、立体化的监督合力。
推动精准监管。通过线索征集、案卷评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排查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约谈提醒等措施,推动解决各类问题2238个。以行政检查为例,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减少10.2万次,但检查发现问题的比例提升了5.16%,实现了“无事不扰”与“精准监管”的有机结合。
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省、市两级行政机关发布69个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有效压缩了“弹性执法”空间,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畅通行政争议主渠道
过去提到“民告官”,老百姓想到的往往是到法院打官司。现在,行政复议是一种更便捷、更高效的方式,行政复议是如何成为群众心中“值得用、愿意用”的维权选项的?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马慧健介绍,处理行政争议有不同方式,相对于行政诉讼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具有“零收费”“零门槛”“高效、便民”的独特优势。“十四五”以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主要得益于着力解决了群众的三个核心关切。
一是解决了“找谁告”的难题。过去,全省有1640个复议机关,老百姓申请复议面临“门难找、人难寻”的困境。自2022年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除垂直管理、税务等系统外,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复议机关,设司法行政部门一个复议机构,全省复议机关总量精简至141个。这意味着,群众现在无论对哪个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基本上都只需认准“一扇门”,从根本上解决了“去哪儿复议”难题。
二是解决了“怎么告”的问题。依托街道、专业镇、司法所、企业等设立了500余个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将服务窗口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同时,大力推广“在线复议”平台,开通手机端应用系统,群众只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掌上复议”,完成注册登录后,就可足不出户提交复议申请,操作非常便捷。同时,还建立了法律援助机制,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专业帮助。这些举措极大地降低了维权的时间成本和心理负担,使行政复议成为越来越多群众和企业的优先选择。
三是解决了“告了有用吗”的担忧。司法部门以提升公信力为核心,全面推动复议办案从封闭的“书面审理”走向开放的“开门办案”,引入调解、听证程序,让当事人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参与其中。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机制,2024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2405件,近1.9万件案件经复议后未引发行政诉讼,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有错必究”,“十四五”以来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5936件,并针对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976份,既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也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省司法厅近期发布了“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站点导航,老百姓通过一份导航名册,就能快速找到身边最近的法律服务机构。这正是省司法厅近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扩容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入实施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升级。
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实体平台方面,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2.5万余个,发布“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站点导航,整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8大类法律服务机构信息,群众可按图索骥、就近找法。热线平台方面,“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整合,面向群众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2万人次,满意率98.2%。网络平台方面,“12348山西法网”提供在线咨询、申请、预约等一站式服务,访问量超680万次。
便民利民惠民力度持续加大。连续7年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累计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8万余人次,为残疾人、农民工等9类特殊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万余件,打造了具有山西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同时,推行114项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开通“互联网仲裁”业务,修订《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让群众从“最多跑一次”变为“就近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效能日益凸显。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设立法律服务站点73个,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各类经营主体和重大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创新推出“法律托管”服务,为新设立的民营企业提供6个月免费法律帮助,最大限度解决企业初创阶段的法律困扰。深化“万所联万会”建设,全省律师事务所同工商联所属370余家商会建立了“一对一”协作服务机制。实施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五年行动计划,培育6家律师事务所开展跨境投资、跨境金融以及涉外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大同市仲裁委增挂大同国际仲裁院牌子,为我省“走出去”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化解涉外纠纷提供了专业支撑。
推动调解融入基层治理
在大同市平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旁,有一个“李大姐调解室”,调解员李彩云用她总结的“18字”调解法,让7000多对冲动离婚的夫妻重归于好。“李大姐调解室”,正是山西调解工作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生动典范。“十四五”以来,司法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调解这门“老手艺”焕发出新活力,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余万件。
织密调解网络,实现服务“全覆盖”。全省建成2.4万个调解组织,调解员达到8.8万名,其中像“李大姐”这样的女调解员就有2.9万名。各地注重从“两代表一委员”、退休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明白人”等群体中选聘优秀调解员,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与调解工作深度融合,将调解服务嵌入网格化管理体系,让群众真正体会到了“纠纷有人管、矛盾就地解”的安全感。
拓展调解领域,推动工作“多元化”。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717个,推动出台《山西省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持续推进调解工作向医疗、道路交通、知识产权、互联网等领域拓展。推动“调解+律师”“调解+公证”等多元联动,11个设区市律师协会均成立了调解中心,117个县(市、区)建立504个律师调解工作室,提升了综合化解效能。通过组织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品课程进基层等活动,加强对调解员的专业化、系统化培训,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培育特色品牌,打造调解“新名片”。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山西经验”,培育了像“李大姐调解室”这样群众认可的品牌调解室480余个。比如,朔州在调解土地矛盾纠纷中,实践运用“炕头”聊心事,“地头”解难事的“炕头+地头”工作法,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中,问题解决在田间地头;阳泉“小芳跑腿”调解工作室秉行“动嘴”不如“跑腿”,通过“跑腿送达”“跑腿普法”,打造为民解忧“终点站”。与此同时,还在山西广播电视台开设《调解“晋”行时》栏目,累计播出150余期,基层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认可度不断提升。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杨晶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