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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25-12-11 11:24:22

  《辽宁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印发

  到2027年新增残疾人就业2.4万人

  本报讯 记者关艳玲报道 促进残疾人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到2027年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4万人,城乡残疾人培训4.5万人。近日,省政府残工委印发《辽宁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单位。

  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方案明确,省及各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鼓励国有企业组织在公开招标采购中,于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的产品或服务。按规定为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全面提升残疾人就业保障水平。

  为残疾人就业“破障”,我省明确提出拓展残疾人新业态领域就业创业,鼓励电商行业组织、直播基地、龙头企业等开发和提供适合残疾人的实训与就业岗位。支持残疾人电商创业者参与电商主题活动,提升残疾人电商领域就业创业水平。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优化服务流程,支持残疾人加盟、从事寄递物流工作。

  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并依托机构依法协助用人单位完成残疾人就业安置。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通过政策引导与资源扶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促进残疾人就业尤其需要精准帮扶,扶持盲人和农村残疾人就业,鼓励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及康复机构就业,强化对盲人医疗按摩所开办的帮扶举措,畅通医保定点刷卡服务。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为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经营主体提供定制化农业技术咨询与实地指导等。

  提升残疾人职业能力和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能力,结合残疾人特点与市场需求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残疾人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参加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给予获奖者最高15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市建设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对残疾人全周期“跟踪陪跑”式创业服务。将每年9月确定为“残疾人就业宣传月”,集中开展助残就业活动。

  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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