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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储值卡时不提 退卡却要扣除会员费

发布时间:2025-12-23 13:49:35

  办储值卡时不提 退卡却要扣除会员费

  市场监管部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预付式消费中,储值卡退费难、隐形收费等问题常让消费者头疼。近日,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一起美容美发店消费纠纷,清晰回应了“隐形会员费是否合法”“最终解释权能否免责”等热点问题。

  退卡时被扣除会员费

  2025年4月,消费者王女士向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在某美容美发店办理200元储值卡,消费后卡内余额130元。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卡时,商家虽同意退款,却提出要扣除43元的“会员费”,而这笔费用在办卡时从未提及。

  协商无果后,王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不仅成功调解了这起退费纠纷,还发现该店的“VIP会员卡持卡须知”中,赫然写着“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条款。针对这一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营者被警告并处罚款

  商家在退费时突然加收一笔“会员费”,这合法吗?市场监管部门的回答是不合法,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实质上是与经营者订立了一份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如价格、履行期限、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负有真实、全面、明确的告知义务。本案中,商家在办卡时隐瞒“会员费”的存在,却在退费时单方提出扣款,这属于未尽到告知义务,其扣费行为没有合同依据,消费者有权拒绝。

  案件中,商家在合同中注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句话是典型的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的表述。它意味着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商家可以凭借这一条款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解释,从而可能单方面变更承诺、推卸责任,使消费者陷入被动。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定。因此,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使用此类条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为什么这家店被罚款,而有些有类似条款的商家只是被要求改正?这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行政处罚的轻重,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此案例中,该商家不仅使用了违法格式条款,还实际引发消费纠纷,其“隐形”收费行为已对消费者权益造成实际侵害。因此,尖草坪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者应清理“霸王条款”

  案件给经营者的警示是,应该诚信为本,明示规则。所有收费项目、使用及退卡规则必须在消费者付款前清晰告知,杜绝“隐形消费”。同时,敬畏法律,清理“霸王条款”。应该立即自查并清除所有含“最终解释权”“概不退换”“遗失不补”等内容的店堂告示、会员协议。合法经营才能行稳致远。遇到消费投诉时,应主动沟通、及时处理,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这有助于维护自身声誉并妥善解决争议。

  对于消费者来说,办卡前问清有效期、退转卡条件和是否存在额外费用(如工本费、管理费)。对口头承诺,最好要求写入合同。看到“最终解释权”这类字眼,要意识到这是违法无效条款,不能成为商家侵害权益的“尚方宝剑”。同时,妥善保管合同、票据、聊天记录等。发生纠纷时,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立即拨打12345市政府热线或属地市场监管局电话投诉。

  山西晚报·山河+ 记者 郭卫艳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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