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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 我省地灾防治交出高分答卷

发布时间:2025-12-23 14:07:53

  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地质灾害防治政治责任,紧盯全年关键时段和重点区域,落实落细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举措,全力守牢不发生群死群伤底线,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实现全省全覆盖

  我省位于黄土高原的东部,地质构造条件复杂,地形高差变化大,地貌类型多样,全境99.06%的区域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十四五”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全面完成全省117个县(市、区)级1:5万、11个市级1:10万、1个省级1:25万风险评价任务,实现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全覆盖。开展60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分析隐患点形成机理、演变规律、风险现状,提出管控措施。实施60个县地质灾害高风险区精细调查和115个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实现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逐渐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机制。强化“四级”管理责任机制落实,实现管理与技术深度融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全省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坚持“人防+技防”

  提升科技防灾实效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是主动防范、减少重大人员伤亡的重要手段。“十四五”期间,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建成了省市县一体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省预警到县、市预警到乡、县预警到村的精准预警模式。不断加强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健全县、乡、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责任,充分发挥了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全省完成2786处(累计完成281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设备安装任务,并与国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联网,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险情在第一时间得到核查和处置。对9市42县(市、区)地面沉降严重区域、地下水超采区进行自动化监测,形成实时动态、智能自控、覆盖全省六大盆地重点地区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有效提升全省科技防灾水平。

  开展综合治理

  健全防灾技术支撑体系

  “十四五”期间,我省在自然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国债、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威胁县城、集镇、村庄等稳定性差、险情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综合治理,逐步消除隐患威胁,累计安排实施避险搬迁12775户,约3.4万人,开展86处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将消除约7.6万人受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

  持续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和技术支撑机制,全省所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机制。组建11个省级专家指导组,划分地市、明确职责,在强降雨期间及时下沉一线开展防灾指导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地勘局建立了“一市一中心”“一县一专班”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体系,实现了11市117个县(市、区)技术支撑全覆盖,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应急值守、支撑队伍驻县进村,强化日常排查,确保突发灾险情后可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应急抢险、险区划定、避险转移等工作,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闭环管理、高效运行。

  立足全天候防灾

  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

  “十四五”期间,我省立足于全年全天候防灾,各级政府紧盯冻融期、汛期、重点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真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态势,全力有效应对了2021年最强秋汛、2022年高频率强降水、2023年台风“杜苏芮”、2024年台风“格美”及2025年多轮强降水天气的影响,累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45.3万处(次),将避险转移作为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的首要举措,累计紧急避险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16.2万人,成功避险地质灾害319起,避免了可能造成1万余人的人员伤亡,全省地质灾害防范形势总体平稳,有力维护了我省安全稳定大局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普及防灾知识,开展演练培训,累计组织演练1268次,培训1552次,宣传8949次,受益群众达20万余人,切实提高了群众“防灾、识灾、避灾”能力,全社会防灾意识水平显著提升。

  强化机制落实

  夯实防灾工作基础

  成功避险的背后,是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更离不开工作机制的创新。“十四五”期间,省自然资源厅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管控专项调研,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及不足进行了全面梳理,探索形成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机制,即责任落实机制、研判预警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排查管控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舆论引导机制、要素保障机制、督导考核问责机制、基层治理机制等“十项工作新机制”。

  出台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入库“四类”标准。结合山西省地质灾害孕灾成灾条件和防范实际,着力破解灾害发生在隐患点之外的难题,将排查中发现以下四类情形及时纳入隐患点日常管理:一是土质边坡高度大于8m,坡度大于45°,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二是岩质边坡高度大于12m,坡度大于60°,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三是混合边坡高度大于10m,坡度大于45°,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四是其他经专业研判存在隐患和风险的。按照“应查尽查、应进则进、动态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落实排查责任。制定《山西省强降雨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响应机制》,明确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四种情形,压实县乡村决策和撤离主体责任,有效防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的威胁。

  一组组精确的数据,一件件成功避险的事例,见证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者的不变初心,诉说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感人故事。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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