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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能源消纳迎来重大突破

发布时间:2026-01-06 13:53:36

  1月5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省能源局了解到:我省发布《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这意味着绿电可“点对点”直通用电项目,标志着我省新能源消纳模式有了重大突破。这一政策将让风电、太阳能等绿色电力通过专用线路直供企业,既为企业提供稳定绿电资源,又为新能源产业打开广阔市场空间。

  创新模式破解“绿电消纳”难题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其中,直连线路是指电源与电力用户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

  曾经,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面临“建而难用”的困境,而高耗能企业又难以获取足量绿电实现低碳转型。此次山西推行的“绿电直连”模式打通了这一堵点。

  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和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目标,秉持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构建“点面”结合的绿电消纳体系。

  山西作为传统能源大省,这一举措将有效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高耗能产业绿色转型提供强有力支撑。

  企业迎来绿色竞争新机遇

  方案明确,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和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目标。值得关注的是,不仅新增负荷可参与,存量高耗能企业也将获得转型机会。

  尚未向电网企业报装、已报装但配套电网工程尚未建设的用电项目均可视为新增负荷。而对存量负荷来说,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的用电项目,在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可通过绿电直连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为出口外向型企业的项目,提供相关支撑性证明文件后,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这一政策将为山西制造业“出海”注入绿色动能。

  我省也支持零碳园区、碳达峰等国家改革试点的用能项目开展绿电直连。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有考核要求的行业,通过绿电直连能够有力降低碳排放、显著提升产品竞争力的用能项目,也可开展绿电直连。

  严格标准确保安全与高效

  为有序发展,我省设定了明确要求——项目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

  离网型项目不接入公共电网,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及辅助控制系统独立于公共电网之外。

  电源原则上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项目中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

  并网型项目严格遵循“以荷定源”原则,科学配置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运营模式,并落实源荷匹配消纳比例约束指标: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得超过20%。

  民营企业迎来新机遇

  方案明确,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均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这一开放性政策将为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革命开辟新通道。

  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方作为主责单位。鼓励负荷作为绿电直连项目的同一投资主体,实现电源、负荷、储能、直连专线一体化投资运营。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明确电力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运行、结算关系、违约责任等事项。

  根据方案,各地市能源局将组织项目申报,经省能源局审核纳入省级清单,再由项目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经市级评审后组织实施。

  随着绿电直连模式的推广,我省将培育形成“单一用户+多用户+园区”的立体化绿电消纳格局,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提供“山西经验”,也为全国绿电消纳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径。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张磊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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