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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市场化引才奖励办法》发布

发布时间:2026-01-12 18:23:04

  本报讯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市场化引才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真金白银的奖励政策,鼓励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与急需紧缺人才,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注入人才动能。《办法》将于今年1月3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山西落实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完善市场化引才机制,提升人才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破解高端人才引育难题。《办法》明确,市场化引才是指猎头机构受山西各类用人单位委托,从省外新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精准聚焦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核心目标。

  在奖励对象方面,《办法》实现“双向激励”,既覆盖依法合规、经营良好的猎头机构,也包含注册登记在山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引才主体与用才主体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

  奖励标准的明确化是此次政策的一大亮点。对于猎头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将依据《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按A、B、C、D类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薪资梯度划分,计税年薪100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引进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也可获得5万元/名奖励。同时,《办法》设置年度奖励上限,同一猎头机构或用人单位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办法》实行年度申报制,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上一年度奖励资金申报期,按照猎头机构(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社会公示、资金拨付及备案等程序进行。

  《办法》特别明确,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为202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晋就业的全职在岗人员,年薪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包含股权分红等额外收入。对违规套取奖励资金的机构和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韩林芳 王志飞)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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