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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补缴,是指单位和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过去应缴但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形,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进行补缴的行为,关键词是“未按时”“未足额”,实质上是“对历史欠缴进行追缴”。补缴的核心是“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存在应参保未参保情形的,可以依法合规申请办理补缴。
策划:张易秋 邓玉盈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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