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两项入河排污口监测地方标准发布 4月1日正式实施
山西新闻网讯(记者 李卓馨)为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效能,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的两项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将于4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两项标准的出台,填补了我省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领域技术标准空白,为全省相关监测站建设与运维提供了明确技术遵循。
据悉,此次发布的两项标准分别为《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DB14/T 3590-2025)和《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14/T 3591-2025),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结合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于2025年12月30日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
其中,《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DB14/T 3590-2025)规定了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选址、站房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监测仪器设备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验收等相关技术要求,能够有效提升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效能,提高水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
《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14/T 3591-2025)则聚焦监测站日常运行维护,对维护基本要求、具体维护内容、质量控制标准及数据处理规范等作出详细规定,为规范水站运行维护行为、保障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提供了重要技术指引,助力构建“监测—预警—管控”的闭环监管体系。
两项标准的出台,是对国家及我省现有相关政策与标准的延续、补充和细化。标准实施后,将有力推动我省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与运维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支撑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山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