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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等三部门出台遥感影像数据统筹管理20条举措

发布时间:2026-04-09 17:39:01

  本报太原4月8日讯(记者王佳丽)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西省遥感影像数据统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省范围内利用财政资金获取、处理、分发、使用遥感影像数据实施统筹管理,促进遥感影像数据开发利用,避免遥感影像数据重复采购和处理。《办法》共有2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按照高效便捷、有效管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处理、共享、汇交、安全等做出详细安排,对全省通用性强、使用频率高、共性需求大等列入遥感影像统筹目录的遥感影像数据实行统一获取、统一处理、统一质检、成果共享。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和施行,将进一步统筹全省遥感影像数据资源,不仅能够有效避免遥感影像数据重复采购、重复处理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更能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统一、权威、高效的遥感影像数据服务支撑,不断提升各级各有关部门科学决策、精准治理和服务民生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遥感影像数据保障。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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