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中小学推行春秋假制度
每学年春、秋学期各设3天假期
本报讯 记者姜雪报道 4月15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将从2026年春季学期起全面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每学年春、秋学期各设3天假期。今年春假时间为4月28日至30日,加上“五一”假期将形成8天连休。
根据安排,春假一般为4月最后3个工作日,可与“五一”假期连休;秋假安排在10月下旬至11月初,与周末连休,具体时间以每年校历为准。春秋假均处于学期中段,避开考试月与出行高峰,方便家庭开展亲子陪伴、出游及研学活动。
春秋假设置不影响正常教学,在学年总教学周数不变、不缩减寒暑假与学科教学时长的前提下,利用学期机动周统筹安排。
针对双职工家庭“看护难”问题,沈阳市教育局明确,春秋假期间全市中小学提供托管服务,实现“应托尽托”,因地制宜开展体育运动、拓展阅读、艺术熏陶、科学探索等活动。托管时间与家长上下班衔接,严禁以托管名义违规补课。
同时,沈阳多部门联动推出配套措施。教育、文旅、体育、科技等部门,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旅游市场、研学基(营)地等经营行为,查处无证经营、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人社部门与工会引导、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安排有效衔接,方便亲子出游。协调全市文化馆、科学宫、体育馆等场馆假期实行免费或优惠政策、灵活调整开放时间。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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