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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课堂上的“法治及时雨”:民警用身边案划出成长“安全线”

发布时间:2026-05-21 16:12:20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朝晖)5月20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法典普法课在第三十八中学七年级教室展开。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治安大队联合中原派出所带着真实出警记录走进课堂,没有照本宣科,没有枯燥堆砌,而是用一个个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真实案例,为青春期的孩子们送上了一份“听得懂、用得上”的法治成长指南。

“民法典是一部‘从摇篮到坟墓’守护我们一生的大法,很多同学觉得它离自己很远,其实它早就悄悄站在你们身后了。”民警开场一句话,立刻拉近了法律与少年之间的距离。紧接着,民警围绕初中生最容易触碰的法律“雷区”,以案说法,逐条拆解。

“把同学出糗的瞬间拍下来发到群里,或者把聊天截图晒到朋友圈,是不是觉得很平常?”民警抛出的问题让不少同学默默低下了头。民警结合真实案例提醒,这样的“玩笑”很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甚至肖像权。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民警告诉同学们,网络不是法外空间,一张不经意的照片、一段带着调侃的视频,都可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利刃,也可能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法律后果。尊重他人,从不随意拍摄和传播开始。

针对让很多家长头疼的游戏充值、直播打赏问题,民警给出了来自民法典的明确答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警解释说,这意味着,背着家长动辄充值数千上万元的行为,明显超出七年级学生的年龄和智力范围,家长有权要求平台退还相关款项。听到这里,同学们眼神亮了,不少人偷偷把这条“干货”记在了本子上。“别高兴太早!”民警笑着补充,“这说明法律在保护你们,但不代表可以随意试探边界。理性消费、诚实守信,才是真正的青春担当。”

上下学路上追逐打闹、骑车逆行、“炫技”撒把,这些看似“很酷”的行为,背后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民警分享了一起真实警情,并对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讲解: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旦因追逐、违反交规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不仅要承受身体痛苦,还将面临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一系列法律责任,甚至影响一生。民警叮嘱同学们,马路不是竞技场,对规则多一分敬畏,安全就多一分保障。

互动环节气氛热烈,同学们从最初的拘谨到争相举手提问:“遇到网上有人骂我该怎么办?”“借给别人东西要不回来算不算违法?”民警一一给予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指引,引导大家学会用法治思维处理矛盾、保护自己,而不是用情绪和拳头解决问题。

“以前觉得民法典是厚厚一本大人的事,今天才明白它就在我的手机里、放学的路上、和同学相处的点滴里。”一名学生在课后感慨道。此次宣讲将抽象条文化作生动行为准则,有效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边界意识。

下一步,治安大队将继续联合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让法治的种子在更多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建设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与社会环境夯实根基。

来源: 荆楚网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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