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修订农业技术推广实施办法 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
山西新闻网讯(记者 冯耿姝)6月8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6月5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
据悉,我省现行《办法》自1996年实施并于2010年修正,在规范推广体系、加快技术应用、促进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加速,我省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不完善、推广与应用不规范、保障激励措施不健全等问题显现。特别是2012年、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两次修正,对农技推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对我省的《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既是落实上位法规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农技推广效能、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健全完善了农技推广体系
本次《办法》的修订重新界定了省、市、县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职责,要求乡镇统一设置农技服务岗位,健全了全省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有效杜绝职责交叉、管理缺位问题,确保权责清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同时,修订后的《办法》放宽了服务准入门槛,鼓励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涉农企业等主体参与农技服务,构建起“一主多元”的现代化农技服务格局。
新规同步强化政策扶持,明确从事农技社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可依法享受信贷、税费等优惠政策,有效撬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投身农技推广事业。
有效激发了农技队伍活力
新《办法》出台一系列暖心激励举措,为基层农技人员撑腰鼓劲。明确了职称评定注重实干、评优表彰向一线倾斜,建立定向农科生培养机制,持续为基层输送本土专业人才,着力打造一支留得下、素质高、有活力的基层农技队伍。
同时,《办法》强化农技推广资金刚性投入,确保各级农技经费增长与农业财政支出增长同步。重点保障基层办公设备、试验场地、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经费,全面补齐基层硬件短板,让广大农技人员安心扎根基层、踏实干事创业。
高效赋能了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修订后的《办法》立足我省农业特色,在推广职责中明确,重点推广有机旱作、智慧农业、绿色农业等一批贴合我省实际、适配产业发展的先进适用技术,持续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种养效益,有力推动全省特优农业提档升级、带动农户稳产增收。
在推广模式上,支持各类主体建设示范基地、智慧农(牧)场等应用场景,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大田。同时,鼓励农技人员依托短视频、线上平台等新媒体,常态化为农户答疑解惑、精准指导,让群众找技术、学技术、用技术更便捷高效,真正把农业科技精准送到田间地头、惠及千家万户。
来源:山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