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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1-09-27 13:07:14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在东北振兴中的先导、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科技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着力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以全面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用高新技术带动、改造传统产业为着力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把东北地区建设成为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高度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基地,发展成为全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区域,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行动”以东三省作为实施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作为以科技推动和支撑东北地区振兴战略的一面旗帜。

  ——统一部署、省部联动。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总体目标和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共同推进。

  ——突出特色、加强集成。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东北三省支柱产业和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大瓶颈问题。

  ——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统筹考虑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紧迫需求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确立阶段性重点,逐步推进科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

  三、重点任务

  1.启动振兴东北地区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东北地区区域创新体系试点建设

  立项启动“振兴东北地区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组织全国的有关专家参加,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中的整体布局、发展思路、结构调整、相关政策等重大问题,以及科技在振兴东北中的工作方向、工作重点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为振兴东北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同时,科技部在此期间还组织一些相关活动:

  ——专家东北行活动。选择人才环境、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区域优势等专项,分别组织专家进行研究,组织5-10次全国有关专家到东北开展研讨和咨询活动,提出专项研究报告。

  ——每年组织1-2次关于东北振兴的专题论坛。

  东北地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是东北振兴科技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科技部将加强宏观协调和统筹集成,推动东北区域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构建东北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将首先启动东北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制定工作,协调组织东北三省签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将各类科技平台的建设,尤其是区域公共平台的建设,作为搭建创新体系的工作重点,给予重点支持。

  ——科技创新平台。调整和完善东北地区的国家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布局,突出优势产业与领域,重点支持一批,选择晋升一批,推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提高国家工程中心、实验室的持续创新能力。

  ——科技转化平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培养,重点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技术市场以及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在东北地区建设863高技术产业促进中心;开展国家技术转移试点工作,构建技术与资本相结合的区域性产权交易联盟;积极引导并支持东北地区风险投资机构的建立;加大对东北地区科技人才的培训力度。

  ——科技条件平台。统筹规划和布局,整合东北地区科技资源,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重点建设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体系、分析测试体系、自然科技资源共享体系、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体系、科技系统信息网络体系。

  ——科技合作平台。充分利用科技交流与合作渠道,支持东北地区开展与东南沿海地区开展“东东”合作,形成一个交流合作的接洽机制。扩大开放,以对俄合作与促进东北亚国际合作为重点,建设国际合作示范基地,为东北地区引进技术、资金、人才提供便利。

  2.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启动支持一批重点项目

  经过多年来国家科技计划的支持,东北地区已涌现出一大批技术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项目,并形成了大量的科技成果。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行动,将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加强与地方的衔接集成,选择一批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依靠地方、企业等各方力量,把它们“做大、做好、做强”,成为当地的优势技术和支柱产业。

  ①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中科技资源,支持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软件、新材料、生物医药、光电子、石油化工、新能源及环保等为重点,启动和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强软件产业园建设,开展国际化示范工作,重点把东北地区(沈阳、大连、鞍山、长春、哈尔滨等)的软件产业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软件研发、生产、人才培养和出口基地。

  ——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以石化、冶金、建材等行业为主,重点支持化工新材料、特种材料、高温合金、稀土永磁、镁质材料、能源材料等,建设精品钢材生产基地。

  ——在生物医药方面,通过优势集成,解决一批制约新药研发和产业化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和药物新制剂。建设新药安全评价、药物制剂、数字化医疗设备等中心,加快大连生物医药产业园、长春生物制药园以及通化医药城等的建设。

  ——以长春光电子国家产业基地等为核心,加快发展以光显示器及其上下游产品为主体、以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为特色的光电子产业。

  ——围绕化工基地建设,加快生物化工、新催化、合成技术以及分离技术等化工高新技术的应用,推进石油化工、粮食化工、农用化工、煤化工和精细化工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

  ——加强能源基地和生态示范建设,重点支持清洁燃烧、能源(风能、太阳能、天然气、地热能等)利用、环境保护等。

  ②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方面。以制造业信息化、装备制造业、中药现代化等为重点,用高新技术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传统产业,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促进石油、煤炭、森工等单一类型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

  ——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加强沈阳、大连、哈尔滨和长春等城市的国家制造业信息化重点示范城市建设,集成国内及东北地区优势资源,重点支持东北区域网络化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提供技术支撑。

  ——实施装备制造业示范工程。重点支持汽车、机械装备、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装备、科学仪器仪表、电力设备等领域的重点项目,推进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建设现代装备研究设计中心,提高装备制造业的研发设计水平。

  ——实施中药现代化专项计划。应用现代制药技术改造传统中药产业,提高中药产品质量标准。建设一批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和加工基地。加快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的建设。

  ——以优势资源开发和新兴替代产业培育为重点,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精深加工业和新的接续产业。继续对阜新和大庆接续产业示范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③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

  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改造东北地区传统农业,重点是积极引进、开发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加强农业领域交流与合作,建立高效农业科技管理体系。

  ——积极引进和开发一批经济效益高、增产潜力大、覆盖面广的农业、畜牧、林业、水产等新品种和新技术,全面提升东北地区农业品种质量,提高农业良种覆盖率。加大对重点育种基地以及转基因制种基地的扶持。加快东北地区农业特产资源业发展。

  ——整合东北农业科技资源,建设东北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立农业科技信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产品交易平台等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网络体系。

  ——继续加大对阜新、大连金州等国家农业科技园的支持。

  ——实施农产品深加工专项,扶持一批科技型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产业化示范基地。

  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的转型以及科技人员的转业,转向第三产业中市场缺乏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服务业,尤其是重点支持创办东北地区缺乏的科技型服务业企业。

  ——加强中介机构的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科技咨询、科技评估机制的建立。

  ——加强对现代物流支持,通过对项目的支持,促进物流企业的发展。

  3.推进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

  东北地区7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孵化和产业化平台,是重要的区域经济增长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行动”将积极推进国家高新区的“二次创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规模和能力的建设。

  ——开展高新区政策研究,研究新时期适合高新区发展的切实可行的相关政策,研究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高新区的政策需求。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适当扩大国家级高新区建区面积,主要用于高新技术创新、创业以及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化示范项目;支持在国家高新区周边拓展相应的城市新区,接受高新区的辐射和带动,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创造完善的环境。

  ——加强高新区创新创业环境和创新服务能力的建设,大力推动高新区的法制、体制及人文环境建设,重点支持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海外学子创业园等各类孵化器服务平台建设。

  ——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和给予专门的财政贴息,重点支持高新区内一批在经济发展中起到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项目,加大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和对传统产业的辐射作用。

  ——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引导民营科技企业进入高新区,通过863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转化资金等向科技型民营企业倾斜。

  四、保障措施

  1.“行动”的组织保障

  成立“科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决策科技振兴东北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行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科技振兴东北计划;协调和指导科技部各司局、中心相关工作的开展;协调和指导东北三省相关工作;协调全国其他省市科技部门支持东北的振兴。

  2.“行动”的经费保障

  为保障“行动”的顺利实施,在今后五年当中,通过新增经费和各计划的倾斜,在保持“十五”前三年对东北地区支持力度(平均每年约4亿元)的基础上,科技部将增加经费投入5亿元左右。

  科技部

  二OO四年八月十六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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