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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台胞证出入香港地区

发布时间:2012-12-19 09:48:32

    现居于台湾的台胞进入香港,必须根据其入境的目的经由任何一间特许航空公司的办事处递交入境许可证申请。来港目的非为旅游的申请,申请人可将已填妥的申请材料通过在香港的保证人递交(邮寄或亲身递交)入境事务处。到香港旅游的台胞,可透过特许航空公司申请一次有效的入境许可证或多次有效的入境许可证,台胞也可选择向特许航空公司(或其特许代理机构)设于台湾的办事处申请网上快证,惟申请人必须并无持有任何台湾当局以外所签发的旅行证件,但须持有用以返回台湾的有效旅行证件,而证件的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 

  台湾居民持有有效的台胞证,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不论过境香港往返内地或来港旅游,均可以访客身份逗留香港不超过30天 。  

  现居于台湾的台湾中国籍居民来港而设的入境许可证收费如下:单次的台湾来港旅游入境许可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凭证最长可逗留90天。多次的台湾来港旅游入境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普通型)或三年(加厚型),凭证入境,每次可逗留30天。单次、一年期多次及三年期多次的入境许可证的订明费用分别为港币160元、港币325元及港币650元。网上快证的订明费用为港币50元,该证的有效期为两个月,可供进入香港两次。特许航空公司及其代理机构可就处理入境许可证或网上快证申请向申请人收取服务费。而不同的航空公司及代理机构会收取不同的服务费。

宜昌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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