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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资源

发布时间:2013-09-28 15:49:05

  宜昌是鄂西渝东地区劳动力集散地,可充分满足企业用工需要。现有三峡大学、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中专及技工学校10余所,在校学生近6万人,每年毕业生达1万多人,涉及专业有:化工、机电、纺织、财会、农林水、卫生、艺术、城市建设、旅游等,可为企业定向培养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宜昌市每年接收安排大中专毕业生1万-1.5万人。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且成本费用相对偏低。普通员工来源广泛、稳定性强,大都为本市的常住人口,收入水平属于中等。普通员工主要采取通过人才交流市场公开招聘和与职业技术技能学校签定用人合同,实行校企联合、按需培训引进的方式。 

  劳动成本  目前工资水平:部门经理月薪: 2000-3000 元、工程技术人员月薪: 1500-2000 元,普通员工:月薪 800-1500 元。最低工资标准:宜昌城区 600 元 / 月( 6.50 元 / 小时);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520 元 / 月( 6.00 元 / 小时);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长阳县、五峰县最低工资标准为 450 元 / 月( 5.50 元 / 小时)。 

  有关规定 :

  1、企业自主用工;可向各级劳动就业机构委托招聘及管理员工。

  2、社保政策:执行国家有关社保政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职工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五项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负担职工工资总额的20%;

  职工医疗保险:企业负担职工工资总额的7%;

  失业保险:企业负担职工工资总额的2%;

  职工生育保险: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8%缴纳;

  工伤保险: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1.5%缴纳(具体比例视企业类别而定)。

  企业招收员工办理五项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起始标准应不低于我市上年社平工资的60%。社保缴费分月缴纳。

宜昌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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