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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县令欧阳修

发布时间:2013-10-17 16:06:14

  欧阳修(公元1007--1072年),字永叔,号醉翁,晚年更号六一居士。江西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天圣进士,曾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谥文忠。诗文雄健清新,其散文被列入“唐宋八大家”之一。

  宋景佑三年(公元1036年)十月,朝廷大臣范仲淹由于直言谏事被贬,身为宣德郎的欧阳修为之鸣不平,因此也被贬为夷陵县令。欧阳修遭贬为夷陵县令时年仅29岁,正是人生中施展抱负、大展雄才的美好年华,其内心的痛楚与复杂不难想见。“春风疑不到天涯,山城二月未见花。残雪压枝犹有橘,冻雷惊笋欲抽芽。”这是欧阳修到夷陵后写给峡州判官丁元珍的一首诗,让人感受到的却是他遭贬夷陵之后决不屈服的精神。

  景佑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欧阳修举家到达夷陵,时任峡州知州的朱庆基乃欧阳修的旧友,他在州府东边特意为欧阳修建了一处新房。欧阳修一到,将其命名为“至喜堂”,意即至而后喜,并作《夷陵县至喜堂记》。据清《东湖县志》记载,欧阳修在夷陵期间,积极推崇州守朱庆基的倡导,在城区广为植树,在山上成片造林;他大力推行拆茅屋建瓦房,实施人畜分居,厨房与谷仓分开;他倡导文明开化,教民礼让;他体恤民间疾苦,为民祈雨;他还着力整顿吏治,为民伸冤。当时,夷陵虽是小县,但打官司的人却很多。一查原因,竟是由于田契不明,“官书无簿籍,史曹不识字,凡百制度,非如官府”。于是,他亲自动手,一一重新整理。从此,大小冤案得以昭雪,县内大小官员“遇事不敢忽也”。为治理夷陵县事,欧阳修还从史料中将夷陵史上重要人物和事件汇编在一起,收入《集古录》。

  在夷陵期间,欧阳修还著文赋诗,写下了大量有关夷陵的诗歌、文章。《欧阳文忠公全集》766篇诗文中,直接涉及夷陵的有140篇。其中在夷陵所写的诗歌近50首,文章近30篇,为夷陵留下许多不朽的佳篇。《夷陵九咏》、《黄杨树子赋》、《夷陵县至喜堂记》、《峡州至喜亭记》等,是研究夷陵历史的重要史料。欧阳修在夷陵期间写下的《原弊》、《本论》、《春秋论》、《易或问》、《明用》、《易童子问》等许多政论文章,都在上产生重要影响。欧阳修在夷陵还完成了《新五代史》的编著。在“二十四史”中,《新五代史》仅次于《史记》、《汉书》、《后汉书》和《三国志》。后来,苏轼在《六一居士集序》中说,欧阳修“论大道似韩愈,论事似陆贽,记事似司马迁”。清人赵翼也在《二十四史札记》中评价《新五代史》:“不惟文笔洁净,直追《史记》,而以《春秋》笔法,寓褒贬于传记之中,则虽《史记》亦不及也。”

  景佑五年三月,阳修赴任乾德县令,虽然在夷陵任职仅一年零三个月,但夷陵对于欧阳修,无论在政治上、事业上还是文学上,影响是极其深刻的。欧阳修在后半生中,虽然政绩显赫,诗文盖世,但一直念念不忘夷陵。他对坐贬夷陵前文章的评价是:“三十年(岁)前,尚好文华,嗜酒纵歌,知以为乐,而不知其非也。”(《欧阳文忠公全集?答孙正之第二书》)“一生风流半在兹”,特殊的环境,特殊的压力,对他的一生,无论是在政治上、事业上和文学上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认为,自己后来之所以能得锦文华章之美,正是由于在夷陵从逆境中受到了锻炼的缘故。难怪后来清代著名诗人袁枚以翰林改官江南时,友人就曾援引欧阳修的事迹劝慰他:“庐陵事业起夷陵,眼界原从阅历增”(袁枚:《随园诗话?卷一》)。

  由于欧阳修在夷陵办了许多好事,受到夷陵人民的爱戴。为了纪念他,后人曾在夷陵城内建有“六一书院”,院内设有讲堂和圣殿,一些景贤造士之辈汇聚在这里,拜读欧阳公的作品,查阅他所编著的史料,不少县令还亲自赴讲堂授课讲学,以怀念这位伟大的“六一公”。欧阳修当年在夷陵的遗迹,无论是至喜堂、六一书院,早已荡然无存,唯有三游洞中尚存他于景佑四年(1037)的题名刻石,石刻全文是:“景佑四年七月十日,夷陵欧阳永叔和判官丁同行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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