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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工业化)新邵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

发布时间:2014-10-08 16:28:34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新邵经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改委审定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由新邵县委、县政府派出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处级常设机构,在开发区内行使县级综合管理职能。新邵经济开发区居邵阳、冷水江、娄底三市腹地,东西北三面资水环抱,南及西南与邵阳市接壤,原规划面积5.4平方公里,计划扩大到7.87平方公里。目前建成区达5.4平方公里,是邵阳市经济建设“一区三基地”之一。随着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产业聚集效应越来越明显,加上工业园的政策、环境优势,投资者都迫切要求入园发展。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厂房建设周期长等因素影响,希望租赁或购买现成厂房直接进行生产。

  二、项目建设基础

  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了适满足入园企业的需求,拟建设“工业孵化器”,新建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

  五、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预测投资利润率在20%以上,财务内部收益率在30%以上,投资回收期在5年以内。同时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六、项目投资及回报方式

  由开发商独资或合资、合作,获得销售收入和升值回报

  七、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名称:新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联系人:李正春

  联系电话: 13789130999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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