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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漯河市群众民生实事——不让一名困难群众站在法律援助大门外

发布时间:2015-03-17 14:27:55

  2014年,市司法局向社会作出庄重承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不让一名困难群众站在法律援助大门外。

  2014年,市司法局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00多件,为2.1万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和帮助,受援群众普遍感到满意,市司法局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单位”、“漯河市社会化拥军十佳单位”称号。

  9月20日,市长曹存正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充分发挥6个法律援助接待室,10个值班律师办公室,工、青、妇、老、残、军12个工作站,55个乡镇(社区)工作站和基层受理点的作用,基本实现了“乡村半小时,城区一刻钟”法律援助服务圈的服务功能,确保了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实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全程跟踪服务、全程监督回访,提高服务质量;“12348”法律咨询电话实行早八点到晚八点接听制度,社会律师实行早八点到晚六点座班值日制度,畅通法律援助网上受理渠道,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可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进工地活动,义务进行法律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一万多份,现场解答咨询500多人次;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为378名老年人、1101名妇女儿童、700名农民工、133名残疾人及监狱服刑人员和家属等特殊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实现了不让一个困难群众站在法律援助大门外的社会承诺。

  承办单位:漯河市司法局

漯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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