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2010年说起。当年,台胞周庆峻先生在当阳市成立“湖北同心联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并承包了玉泉办事处苏家庄渔场从事渔业养殖、林业开发经营。养殖期间,周庆峻与渔场一农户签订协议,由农户出让土地(后经查证为集体土地),公司出资金修建一休闲垂钓场所共同经营,但由于经营惨淡,不久后停止营业。随着渔场租赁期满,公司经营场所变更,农户又私自办理房屋土地证,导致双方因此而产生矛盾。经台办和玉泉办事处、村委会多次协调未果最终诉至法院,判定撤销农户土地证。此后,周庆峻曾多次告示房屋处置,但因房屋无任何证件且正门距离公路不足1米,加之所占土地为原合作农户菜园,所以一直无人问津,房屋闲置至今,无奈之下他找到台办请求协助处理。
当阳台办多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与玉泉办事处领导、村组、农户进行协商,阐明了妥善处置台商合法财产,保障台商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玉泉办事处经多次讨论后决定,由当阳市泉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收购该房屋资产,交所在地村集体管理使用。(张晓运)
宜昌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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