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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关于促进黔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9-30 09:08:53

  9月29日下午,贵州省台办、贵州省发改委就出台《关于促进黔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
  会议由省台办主任周素平主持 ,省发改委副巡视员郭树高参会。省台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静作新闻发布,三位领导分别答记者问。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按照 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发〔2018〕1号)(简称“31条措施”)精神,贵州省高度重视,省台办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全面贯彻落实。经商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43个部门同意,省台办、省发改委牵头研究出台《关于促进黔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四个部分共64条。其中,促进黔台经济合作33条、鼓励来黔创新创业10条、推进黔台文化交流合作6条、提供台胞工作生活便利15条。“实施意见”有以下特点:
  一、广泛征求意见,举措务实可行。“31条措施”出台以来,省台办认真履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涉台事务的工作职能,深入贵阳、黔南、黔东南等台资企业较多的地区调研,听取台商和基层台办对“31条措施”在我省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全省台办主任会议、部分在筑台商台青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台商台胞诉求。在此基础上,省台办草拟“实施意见”初稿,反复与省直部门座谈磋商,完善有关程序和手续。出台“实施意见”既是深入贯彻“31条措施”的务实行动,是推进黔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政策遵循,体现了各部门服务台胞、与台胞分享机遇的诚意,也因应了台胞在黔学习、创业、就业、生活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期盼。
  二、放宽准入条件,贵州特色突出。“实施意见”在促进黔台经济合作部分,明确今后将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可”的原则,我省所有行业向台资企业全面开放。结合我省实际,根据我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集合我省享有西部大开发政策、国家级“三大试验区”建设政策、国家级新区建设政策和我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台资企业参与我省大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参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同等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台资企业参与我省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并在黔投资大数据产业项目,均可享受我省相关政策扶持;台资企业参与我省大生态战略行动、“健康贵州”战略行动,并有投资合作项目的,与大陆投资者享有同等待遇。台商在黔发展拥有具有贵州特色的产业优势。
  三、回应台胞诉求,彰显服务诚意。“实施意见”对台胞台企反映的意见和需求进行了充分吸收,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如在提供台胞工作生活便利方面,台胞凭台胞证、收入证明并由工作单位提供担保,银行予以办理信用卡,凭台胞证可办理银行储蓄借记卡等;在黔投资台商以及有合法就业的台胞其共同居住的子女,可按照有关规定进入所在地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在黔工作台胞可享受驾驶证更换绿色通道服务;在黔工作的台胞在我省限牌地区购买本人名下首台小型汽车可享受免摇号上牌指标;在黔工作生活的台胞同等享有公积金缴存权益,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在黔台胞及其家属享有与本省居民同等的医疗服务待遇等等。这是贵州解决台胞日常生活所需方面的首次明确规定,可以让台胞、台商安心在黔工作生活。
  四、鼓励创新创业,明确政策保障。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为台湾青年提供实习、就业岗位;符合条件的享有与当地青年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同等待遇;台湾青年入驻实训、创业就业基地,有一定数额奖励补助;鼓励台湾高层次人才来黔创新创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有关奖励政策;支持台资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对落户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和核心技术进行产业化并取得实效的项目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符合条件的台湾教师、医师到我省高校、医院工作,其在台湾地区取得的学术成果纳入工作评价体系,相应享受我省引进人才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教师,通过认定方式获得我省教师资格,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方面与所在地高校享有同等待遇等等。
  五、加大开放力度,体现互利共赢。贵州制定产业行业地方标准时,可吸收台湾地区标准内容,台湾地区标准高于大陆标准的,可转化后直接采用;支持台资企业在我省设立有关的研发中心、投资营运中心、采购中心,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台湾法人可与内地法人合资合作,在我省申办营利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银行在黔投资分支机构,鼓励台资银行与在黔同业合作;支持台胞台企参与我省文化工程项目建设等等。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对台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3位省领导先后赴台推介宣传贵州,岛内政商界知名人士也与贵州结缘,岛内各大工(协)会与我省合作更加密切,黔台两地各领域交流合作更加广泛深入;省台办乘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的东风,围绕我省发展战略,搭建“贵州•台湾经贸交流合作恳谈会”平台,宣传我省发展成就和方向,深化拓展黔台各领域合作,编制《贵州省台资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动优化台资企业结构,合理布局台资企业空间。目前,我省台资企业393家,台资企业每年保持近20%的增长,富士康、台一集团、天仁集团、南仁湖集团等一批台湾知名企业相继入驻贵州,台资台企入黔积极性明显提高;“贵州•台湾大健康产业(云锦)示范基地”和6家“黔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逐步起到标杆作用,台资企业发展与我省战略契合度得以提升,关心台商台企发展和在黔台胞生活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本次发布的“实施意见”是省直有关单位进一步服务台商台企、关心台胞生活的又一次共识凝结,体现了贵州欢迎台商来黔发展的真情实意。我们相信,“实施意见”的施行,将有助于台资企业在我省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经营成本,加快合作发展,更好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和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我们期盼“实施意见”能够吸引更多台湾同胞在我省就业、创业、学习和生活,切实感受到“两岸一家亲”的工作生活氛围,共享贵州发展机遇,实现在在大陆发展的梦想。
  下一步,贵州省台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实施意见”的宣传和监督落实,相关责任部门会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台商、台胞真切感受到“实施意见”带来的机遇和便利。

主办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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